一、挪用资金罪是否判追缴
毫无疑问,挪用公款者在受到刑事惩罚之后,其所挪用的公款仍然有可能依法予以追缴或退赔。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所涉及的款项均为公共财产,因此,司法机构理应积极追赃,这部分资金属于赃款赃物,不得私自分配给个人,而应该如数返还给原单位。
此外,对于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案件中所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除了经由法院判决需上缴国库的部分之外,其余的都应当归还给原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擅自挪作他用,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的,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
若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那些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退还的罪犯,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惩。
另外,如果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居、救济等特定用途的款物归个人使用,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第四十二条
对于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案件中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除法院判决上缴国库的以外,应当归还原单位。
原单位已不存在或者虽然存在但对被贪污、挪用的款项已经作为损失核销的,应当上缴国库。
二、挪用资金罪缓刑
挪用资金罪,旨在对公司职员、企业员工及其他同等级人士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所在单位之内部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向外贷款于他人,且所涉金额达到某种特定的限度,时间跨度超过满3个月尚未归还,亦或是虽然未超过3个月,但具体数额足以支持进行商业活动,或者从事违法活动者的行为依法制裁。该罪名主要针对的社会现象是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私自挪用公款进行个人用途或非法交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仍未返还,且所涉及金额大于人民币3万元但不超过5万元的,其行径将以拘役罪论处;当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时,则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理,如果罪犯所挪用的资金数额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并由此获得盈利,那么他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即拘役,而如果犯罪金额超过了5万元,将会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随着立法金额的不断增长,其刑期也会随之延长。
此外,针对那些通过挪用资金从事非法活动的罪犯,根据相关司法部门发布的指导文件,如果他们的犯罪金额在1.5万元到2万元之间,他们将会被判拘役,然而,当他们的犯罪权力达到2万元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每位犯罪分子每增加犯罪金额3500元,刑期就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在另一方面,如果罪犯擅自挪用资金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30万元或者其犯罪所得超过了人民币3万元但是未能返还,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他们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如果每增加挪用资金金额8500元或未返还的部分增长4500元的话,刑期将会随之增加一个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多久
在法律层面上,对挪用公款罪的公安机关侦查时限并未做出明文规定。一般来讲,事件的立案之后的侦查过程应当依据其复杂性以及证据搜集难度来加以确定。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然而,在涉及到复杂情节或逾期无法结案的事件中,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批准将此侦查期限延长一个月;若为重大且复杂事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策,更可延长至两个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类事件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在遵循前述延期规则后若尚未能及时侦结该案,省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再次批准予以延期两个月。因此,具体的侦查时效期会根据不同事件的特殊情况来灵活变化。
挪用公款者受刑后,挪用资金仍需依法追缴或退赔。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涉及公共财产,司法机构应追赃并返还原单位。贪污、挪用公款案中扣押、冻结的财物,除上缴国库外,应归还原单位。挪用公款罪视情节严重,罚则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甚至无期徒刑。特定款物挪用更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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