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行为被指控为侵占罪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之后,通常情况下,涉案人员将会面临刑事处罚,即被判刑。
然而,如果存在如下几种特殊情况,那么该案件可能会以其他方式结案而无需判刑:
第三个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因各种原因获得赦免;
第四个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经死亡;
最后一种情况是自诉人主动撤销了对犯罪行为的指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如何定的
侵占罪的立案认定标准需要遵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
首先,应明确遭他人非法占据之财物是否属于遗忘物、代为保管物或是埋藏物等特定类别;
其次,需深入研究归他人所有的财物价值是否已经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定标准;
最后,判断该财物的实际占有者是否清楚知晓财物的归属权,在经由他人合理催告后仍然拒绝返还并且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行为,若满足了上述的全部条件,便可将此行为视为涉嫌侵占罪行,依法应当对实际占有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量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则会被判处在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公司侵占罪立案吗法院怎么判
侵占公司资产罪乃是指单位内部之从业人员,借助其职务上所拥有的特权优势,擅自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富据为己有,且数额已达到相当程度者。至于是否应当启动刑事调查程序,这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具体特征。根据常规标准,侵占数额达5,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公检法机构将会对此类性质的事例立案审查。在终审法院作出裁决时,将会充分考虑作案金额、被告人对于罪行的悔过表现以及退赔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若侵占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若数额特别巨大,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财产的附加刑罚。倘若被告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并且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么法院在量刑时将会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理。总而言之,最终的判决结果必须以事例的真实情况和相关证据作为唯一依据。
侵占罪立案后,通常涉案人员会面临刑事处罚。但若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小,或已过追诉期,或获赦免,或已死亡,或自诉人撤销指控,则可能不判刑。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确保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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