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后,继子关系还存在吗
当父母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是否意味着他们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将消失无踪呢?
继子关系往往会如常延续下去;
继子关系是指在某个主体的配偶已然拥有孩子的前提下,这些孩子与另一方建立起的法律关系。
由此可见,离婚本身并不能立即削弱这种关系的稳定性,除非离婚后双方能够坐下来研讨并最终签订协议或者由法院做出裁决从而解除该法律关系。
在我国,继子关系按照现有的民法规及家庭关系来确立和维护的,因此就算当事人的父母选择离婚,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原本的继子将立刻失去与前任继父/继母的联系。
当然,不同地区的法律规范及相关文书可能会对具体情况产生重要认知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每个例子进行深入探讨以做出更为精准的分析和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夫妇离婚之后,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与教育的关系,那么这一途径的继父母便有权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同样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夫妻尚未离婚之前就已经成为孩子监护人的父母,他们的地位依然不可动摇。
当夫妻离婚后,能够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并没有权力取消另一方对于子女的监护权,然而,当这一方存在如犯罪行为、虐待小孩等恶劣情况或者这一方的行为明显不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时,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法院有权撤销他(她)在孩子监护权方面的职务。
总的来说,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是无法因为离婚而有所断裂的。
即使离婚之后,子女由父亲或是母亲其中任何一方抚养,他们都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
关于继父母与受他们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国家法律规制得非常明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父母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
关于抚育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及具体金额的确立,应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能承担的经济压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若父母具备稳定的工作收入,那么抚育费用通常可按照他们每个月总工资收入的20%至30%来进行支付。然而,当两位家长需共同承担多个孩子的抚育责任时,支付比例则可适当上调,但最高一般不应该超越他们每月总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来说,抚育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可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再参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在支付方式上,既可以选择定期支付,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而定期支付的时间间隔,一般以月度、季度甚至年度为单位。至于抚育费用的支付期限,通常会持续到子女年满18岁为止。但是,如果子女在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家庭主要的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就可以考虑停止支付抚育费用了。
继子关系往往会如常延续下去;继子关系是指在某个主体的配偶已然拥有孩子的前提下,这些孩子与另一方建立起的法律关系。由此可见,离婚本身并不能立即削弱这种关系的稳定性,除非离婚后双方能够坐下来研讨并最终签订协议或者由法院做出裁决从而解除该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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