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费多少钱谁拿
关于离婚诉讼费用收取标准因地域以及案件具体情况各异。
普遍而言,如未涉及到任何财产分割问题,则其诉讼受理费用相对偏低,大致区间为50元至300元之内。
然而当涉及财产分割议题时,若财产总额并未超出20万元上限范围,将无需额外缴纳相关费用;
反之若超过该限额,超出部分需依照0.5%比例进行额外缴纳。
对于诉讼费用,通常由提起诉讼的原告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进行承担。
当然,当事人双方亦有权针对此项费用进行灵活协商,共同分摊或各自承担相应份额也是可行的解决方案之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离婚起诉费是如何收费的
民事诉讼程序中,有关于请求离婚之案件的受理手续费,依据相关法规,该费用标准为每案收取50元至300元不等。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如果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且财产总额未超出20万元的范围,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其他费用。
反之,若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则需依据相关规定按比例缴纳高达0.5%的费用。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支付以下三类诉讼所需费用:
首先,案件受理费;
其次,申请人须缴纳的申请费用;
最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及理算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内出庭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误工补贴等各项开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离婚起诉费一般多少
关于离婚申诉费用的详细金额,由于地域差异以及争议财产数额等因素,每种情况都有其独特之处。总体上来看,这个费用结构中包含了诸如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环节产生的各项费用等等。就案件受理费这一部分而言,它将按照个案的性质来进行征收,若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那么这部分费用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价值,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计算和征收。至于其他诉讼费用,它们主要是指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开支,例如证人出庭作证时所需要承担的费用等等。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您,如果您对相关费用标准存在疑问,欢迎您向当地的法院或者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信息。同时,请您知晓,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由双方共同负担。
离婚诉讼费因地域和案件情况不同。无财产分割,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20万内不另收费,超20万部分按0.5%收。一般原告先垫,败诉方承担,双方也可协商分摊或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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