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证据怎么准备

最新修订 |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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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诉讼离婚时,证据主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展开。例如,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是外遇、家暴等相关记录;财产分割需要提供所有权等证明;子女抚养则要准备自身优越条件的证明。提交的证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且与诉讼请求相关联。
诉讼离婚的证据怎么准备

一、诉讼离婚证据怎么准备

在进行诉讼离婚处理过程中,所需要准备的各项证据,均应当紧紧围绕着夫妻感情破裂状况、财产分割事宜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等维度进行全面细致的展开和呈现。

例如,用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各种证据,可能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对方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行为的相关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电话通讯记录、警方出警记录、伤害情况鉴定报告等等。

而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则需要提供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文件、收入来源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据。

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则需要准备能够充分证明自身具备更为优越的抚养条件的相关证据,例如稳定的工作收入证明、舒适宜居的居住环境证明等。

总而言之,所有准备提交的证据都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并且与离婚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申请离婚时需满足的条件即是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实质性的摧毁无法修复,并且这种情况经过了调解手段也未有所改善。在此提供几种在调解无效前提下,依照我国《民法典》(简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至六款中明确说明了法院应予以批准并离异的具体情况:首先,涉及到严重违反婚姻义务,如重婚现象或与其他人长期保持非法同居关系;其次,行为恶劣者包括对家人施加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再者,个人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次改正无望;其后,夫妇之间的情感原因导致的分居满两年也是法院应当考虑并准许其离婚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五款所述,夫妻中有任意一方提出离异请求的,可先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若调解仍然失效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申请。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事宜过程中,需要依法开展调解工作;若经过深入了解发现夫妻感情关系确实已经完全破碎的,而且经过调解依然没有任何转圜余地的话,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做出准许离婚的裁决。此外,如果经过人民法院给予当事人离婚判决但不准许之后,然而这对夫妻又继续长期分居达到了一年时间,一旦其中某一方再次以同样理由来提交离婚申请的话,这时人民法院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程序做出准许离婚决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么进行的调解要多久

以下为审理离婚诉讼的基本流程:

1. 启动诉讼:当事人须向法院提交控诉状。

2. 法院接纳申请:法院对控诉状进行审查之后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3. 展开调解工作:在法院的调解之下,促成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和解协议。关于调解工作的时间,并没有硬性的规定,而是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意愿来决定。若调解取得了成功,法院将出具书面的调解书;若是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案件将转入审判阶段。

诉讼离婚准备的证据围绕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感情破裂证据如外遇家暴相关记录等,财产分割要提供所有权等证明,子女抚养要准备自身优越条件证明。提交证据要真实、合法、有效且与诉讼请求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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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离婚诉讼书应具备的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叫离婚诉讼书应具备的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离婚诉讼书应具备的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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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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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要准备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要准备什么证据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要准备什么证据
1.原告身份及户口性质的证据:
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死亡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2.证明被告身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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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明交通事故及保险情况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单(证)。
4.原告伤情的证据:
医药费发票、住院病历、出院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司法鉴定书、鉴定费发票、丧葬费发票。
5.误工费证据:
单位扣发工资的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表、存折(含历史交易记录)、社保单、工作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
6.农村户口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证据:
居住证、居住辖区居委会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发生前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表、存折(含历史交易记录)、社保单、工作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
7.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
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兄弟姐妹人数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死亡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8.受害人死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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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通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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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明交通事故及保险情况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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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
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兄弟姐妹人数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死亡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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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与现行婚姻法32条规定的二年冲突,适用婚姻法),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与现行婚姻法32条规定冲突,适用婚姻法),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与现行婚姻法32条规定冲突,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与现行婚姻法32条规定冲突,适用婚姻法),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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