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逮捕期限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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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对于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限,一般是在其被拘留后的三日内。但要是犯罪嫌疑人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那么审查批捕的时限可以延长至一至四天。而在特别的情况下,这类嫌疑人的审查批捕时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非法拘禁罪的逮捕期限多久

一、非法拘禁罪逮捕期限多久

关于非法拘禁犯罪案件的逮捕期限,通常情况下需在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犯时,提交审查和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类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交审查与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非法拘禁案件逮捕期限,一般应在拘留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查期限可延长1至4天。特别情况下,这类嫌疑人的审查期限可延长至30日。

二、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转化为抢劫

在涉及到非法拘禁犯罪行为中,若受害者遭受伤害并致使其丧失生命,然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抢劫的法律行为,那么这起事件便无法被定性为抢劫罪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律法规定,从事非法拘禁行为的当事人将面临由官方机构判处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刑事责任;

如果在拘禁过程中有殴打、侮辱等情节,则会加重对责任人的惩罚力度。

对于那些非法拘禁而导致他人重伤的犯罪分子,他们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而倘若因为这些非法拘禁的行为令受害者失去宝贵的生命,那么罪犯就应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即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只拘留吗

关于非法拘禁罪,我们需要明确其并非如同单纯的拘留那般简单处理。所谓非法拘禁罪,乃是指在审判过程中,依据法律相关规定,以捆绑、囚禁或其他强制手段,强行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犯罪行为。而对于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程度,则取决于案情的恶劣程度与严重性。在事例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下,被告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制裁。特别是其中涉及到诸如殴打、侮辱等情节更为严重的行为时,将会被加重处罚力度。而当罪犯的行为致使受害者人身受到严重伤害(如致人重伤)时,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若造成了人员死亡,则需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惩。在这种情况下,如若被告人采用暴力手段致使受伤者伤残甚至死亡,那么其就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定罪处罚。总的来说,对非法拘禁罪的惩处,将全面考虑罪犯的具体犯罪情节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

非法拘禁案件逮捕期限,一般应在拘留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查期限可延长1至4天。特别情况下,这类嫌疑人的审查期限可延长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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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拘禁罪名提出追究的逮捕程序通常为:公安机关在接收到批准逮捕申请后,检察院应在七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某位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该申请的提交时间可延长一天至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申请的提交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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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与合法拘捕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拘禁与合法拘捕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中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
二、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三)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四)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七)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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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逮捕多久判刑?
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公民被逮捕后法院可能会在四五个月内判刑,当然并非只要被逮捕就一定会被判刑。如果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后,不提出公诉请求,那么被逮捕者一般不会被判刑。对非法拘禁逮捕多久判刑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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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没有逮捕证,能逮捕吗
[律师回复] 对于刑事拘留没有逮捕证,能逮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没有逮捕证,可以逮捕吗
一般不能。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附条件逮捕的期限有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逮捕案件延期程序
根据高检院相关规定,附条件逮捕案件办理延期是可以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对于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对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取证情况进行跟踪审查。执行逮捕后第一个月届满前五日,应当向侦查机关了解继续侦查取证的情况;二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前十日,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报送继续侦查获取的证据,对是否已经收集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制作审查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执行逮捕后是否就所欠缺的证据进一步侦查取证;
(二)已经获取的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足以证实犯罪;
(三)对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二、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跟踪审查,认为侦查机关已经获取定罪所必需的证据,并且侦查机关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批准(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三、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跟踪审查,发现侦查机关未继续侦查取证,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侦查取证条件,或者在二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时仍未收集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或者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及时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逮捕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通知侦查机关执行。
对于未达到继续侦查取证要求,侦查机关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而不予批准延长的,或者侦查机关已经变更强制措施的,不再另行撤销逮捕决定。
附条件逮捕制度的适用条件
1、“重大案件”的界定。4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下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中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该文件从刑度和案件类型两个方面对“重大案件”作出界定,规定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可能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但属于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案件,故意、抢劫、绑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毒品犯罪、犯罪案件,涉众型犯罪案件等六种类型的案件,可以适用附条件逮捕。这一标准的明确,将占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排除在附条件逮捕的适用范围以外,有效杜绝了“以捕代侦”的现象。但该规定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采取刑度和列举式对“重大案件”予以界定,绝对排除了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案件,但如果一些轻罪案件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从维稳的角度出发是否可以附条件逮捕。二是如何准确把握“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量刑幅度。实践中适用附条件逮捕的罪名,其设置的较低的量刑档通常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例如抢劫罪,
2《刑法》第263条规定除了八种加重情节或结果加重犯之外,
一般抢劫的量刑档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一般抢劫要适用附条件逮捕,
就必须对该量刑档的抢劫犯罪区别对待,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动机、
手段、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对其中情节严重的才能适用附条件逮捕,
对于情节较轻的也就不宜适用附条件逮捕。
这种区分固然有利于严格限制附条件逮捕的适用范围,防止滥用,但实践中操作难度较大,
不仅要求批捕阶段的承办人准确把握案件的定性和逮捕必要性,对于量刑也要有精确的判断,
这对承办人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逮捕质量标准》和《意见》的规定,附条件逮捕的案件证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有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基本构成犯罪,
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具有高达80%以上的可能性。
(2)定罪必需的证据仍有欠缺,但依据工作进展和实践经验,认为所欠缺的重要证据具有在要求期限内收集、补充、完善的条件和可能。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呢?从正面讲,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做肯定性判断依据:
(1)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所证明的事实基本构成犯罪,
但因时间所限提请批捕前未能完善和固定证据,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能确保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2)证据尚有瑕疵,但本案具有侦查的重大可能性;
(3)不批捕不足以避免发生社会危险性,或必然会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4)供证稳定,捕前虽然没有形成正式的鉴定结论,但捕后能够予以完善。
从反面讲,以下四种情形应当做否定性判断依据:
(1)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涉嫌提请批捕的犯罪事实,
但经进一步侦查可能涉嫌其他犯罪;
(2)需要进一步侦查取证的事项仅限于提取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
(3)需要进一步侦查取证的事项仅限于追查在逃同案犯罪嫌疑人、补强定罪证据;
(4)据以定罪的关键证据已经灭失,不具备继续侦查取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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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拘禁罪逮捕多久
在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中,对于涉及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由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立案并决定逮捕,具体的办案期限如下:首先,对于普通程度的案件,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在两个月内完成;然而,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且经过两个月的期限仍无法结案的,则需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非法拘禁罪,是指采用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性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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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该如何转为逮捕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怎么转为逮捕
公安机关向提请逮捕,批准后就会转为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逮捕的条件与期限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逮捕的条件与期限有哪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根据这一规定,适用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或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
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审查:一是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观恶性的大小。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而应采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逮捕。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符合以上条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这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这种情形是“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而不是“应当”或“必须”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是否应当逮捕,由公、检、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逮捕期限有关规定
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如: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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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写非法拘禁会判多久?
逮捕令写非法拘禁会判多久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一般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造成受害方重伤的,那么就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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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逮捕多久能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非法经营罪逮捕多久能判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非法经营罪逮捕多久能判刑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分子被逮捕后多久能够判刑,具体要根据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以及的办案所花费的时间才能确定。
在公安侦察阶段,逮捕的期限为两个月,公安机关侦察结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在审查阶段还可以重新决定逮捕,期限同样为两个月。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提起公诉的,在立案后按照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如果事实确凿证据充分,才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非法经营罪是如何处罚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
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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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逮捕就会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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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该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时间很短,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
2.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本罪的既遂以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被剥夺为标志;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尚未剥夺的,构成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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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
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人身自由是意志自由与行动自由的统
一,而不是单纯的意志自由。比如父亲不满足儿子节假日去旅游景点游玩的要求,不给予游玩费用,并无侵犯人身自由之处。人身自由既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又是他人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条件。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的方式方法并无限制,既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所谓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是指使他人无法离开一定的处所,即他人的活动自由完全被控制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并持续一定的时间。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他人非法拘禁,情节一般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构成由非法拘禁罪转化而成的故意伤害(重伤)罪、故意罪,根据刑法典第17第第2款的规定,应负刑事责任。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亦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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