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人员如何安置

最新修订 | 2024-10-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被取保候审的人,在法律责任期间,未经执法机构允许,不得私自出境,且要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他们要随时配合问询,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有变动的,需在24小时内报告执法机构。在规定范围内,他们可以正常生活和工作,但要和执法机构保持联系,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办事。
取保候审人员如何安置

一、取保候审人员如何安置

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在面临此项法律责任期间,除非得到相应执法机构的许可,否则他们不得擅自离境,必须严格遵守所居住区域的相关法律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随时赶到指定地点进行问询、以及在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须于24小时之内向相关执法机构报告等等。

总体而言,这些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可在规定的活动范围内享有正常的生活和职业权利,然而他们也需保持与执法机构的密切沟通,并且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及程序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在法律责任期间,未经执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境,且必须遵守所在区域法律规定。他们需随时配合问询,并在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变动后24小时内报告执法机构。在规定范围内,他们可正常生活和工作,但需与执法机构保持联系,并严格遵循法规程序。

二、取保候审可以正常工作吗

1.由于必须进行与案件相关的侦查以及诉审等必要工作,因此被取保候审的个人及其所涉及到的工作和日常生活将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负面影响。

特别是对于那些身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而言,其行为规范更为严格,因此产生的影响也就更加显著。

然而,在确保不会干扰案件调查和审判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所在单位规定的前提条件之下,取保候审者仍有可能得以恢复其正常工作状态。

2.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在司法实践中极为普遍,它本质上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会监控你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内,公安部门通常会严密监控如下几方面事宜:首先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踪展开追踪,被许可自由行动的被取保候审对象必须只限于居住地的市或县级区域之内,并且必须保证能够随时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便公安部门能够及时与其取得联系进行追踪。其次,公安部门将对其活动范围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禁止其进入某些特定场所,同时也禁止与其特定类型的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再次,除了上述措施外,公安部门还会密切关注被取保候审对象是否有诸如干预证人作证、销毁并伪造相关证据资料以及串通口供之类的违法行为存在。最后,公安部门还需要特别注意被取保候审对象是否遵从了关于定期报告行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因此,所有被取保候审对象都应该时刻牢记自身责任,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否则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将会面临着取保候审权遭到剥夺,进而重新遭受羁押的严重后果。

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在法律责任期间,未经执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境,且必须遵守所在区域法律规定。他们需随时配合问询,并在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变动后24小时内报告执法机构。在规定范围内,他们可正常生活和工作,但需与执法机构保持联系,并严格遵循法规程序。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取保候审人员如何安置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6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取保候审后应安置在哪里
在取保候审执行期间,应当返回其居住之地。取保候审实施以后,被取保候审人将由户籍所在地区域的公安部门或者常住之地派出所进行监护和管理。当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取保候审已经成为司法机关对部分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即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到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取保候审员工处置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雇主可在劳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代表已定罪。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雇主需谨慎评估涉案劳工的犯罪情况及是否已被正式追究责任。只有在劳工确实被追究刑事责任时,雇主方可依法解除合同;若未定罪,则不得单凭取保候审状态解除合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厂房搬迁员工如何安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厂房搬迁员工如何安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安怎样管理取保候审人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监管取保候审人员,确保其守法。若期间无违反第七十一条行为,期满应解除取保候审,并返还保证金。若违法,公安机关可采取惩戒措施,并决定是否退还保证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厂房搬迁员工该怎样安置
[律师回复] 对于厂房搬迁员工该怎样安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厂房搬迁员工要怎样安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样安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厂房搬迁员工怎么样安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安怎么起诉取保候审人员
公安机关起诉取保候审人员流程:初查身份及条件,符合条件则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审核后批准,公安实施措施并严密监督。期间继续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全程遵循《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破产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国企下岗职工,我知道自己是“终身制”,我们从来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之说。然而,现行政府的政策是要求国企改制,我单位昨天分批次召集职工开会并要求职工签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首付百分之十,养老保险金单位交到达2006年5月份止,并说月份之前不签定合同到社保局续保就会要受到处罚,其它一些福利没有。并且合同上的甲方是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的名称。我们觉得我们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我们拒签合同。已经宣告我们公司破产,但在全体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的名称已经变更,破产后对45之下人员实行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一次性补偿,具体方案的制定没有征求全体职工的同意。按政策规定我们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和一些福利待遇呢我人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次性补偿金的基数单位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可以理高吗全体职工下岗,管理人员和领导可以逐年加薪吗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所以,建议准确的介绍,究竟是破产,还是改制企业改制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从你们介绍的案件来看,原来的企业已经破产,能拿到一些补偿已经是很不错了.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可以联合要求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反映。。。若公司确实已经破产者,员工只能依照相关的程序领取救济金了。如果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则职工的安置方案是不会很优惠的,但该方案要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并要经清算组通过并报审核。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即已破产,应进行清算,优先清偿职工劳动工资和补偿。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以集体聘请律师提供申请劳动仲裁。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向清算组及反映。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6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拆迁安置房什么时候能买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什么时候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需要多久才能进行上市交易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拆迁安置房相关条例规定。
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国家在这方面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
购买无证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安如何监管取保候审人员
公安机关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有效监管,要求当事人定期向司法机关汇报行踪,限制其活动范围和特定行为,并承担避免干扰司法等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会进行随机核查,确保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这些措施共同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企破产分流人员安置问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国企下岗职工,我知道自己是“终身制”,我们从来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之说。然而,现行政府的政策是要求国企改制,我单位昨天分批次召集职工开会并要求职工签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首付百分之十,养老保险金单位交到达2006年5月份止,并说月份之前不签定合同到社保局续保就会要受到处罚,其它一些福利没有。并且合同上的甲方是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的名称。我们觉得我们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我们拒签合同。已经宣告我们公司破产,但在全体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的名称已经变更,破产后对45之下人员实行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一次性补偿,具体方案的制定没有征求全体职工的同意。按政策规定我们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和一些福利待遇呢我人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次性补偿金的基数单位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可以理高吗全体职工下岗,管理人员和领导可以逐年加薪吗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所以,建议准确的介绍,究竟是破产,还是改制企业改制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从你们介绍的案件来看,原来的企业已经破产,能拿到一些补偿已经是很不错了.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可以联合要求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反映。。。若公司确实已经破产者,员工只能依照相关的程序领取救济金了。如果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则职工的安置方案是不会很优惠的,但该方案要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并要经清算组通过并报审核。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即已破产,应进行清算,优先清偿职工劳动工资和补偿。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以集体聘请律师提供申请劳动仲裁。改制和破产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的,可向清算组及反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人员如何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