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7天是接到通知算起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限并非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始计算,而是以公安机关依法下达刑事拘留决定的那一刻起为起点开始计时。
在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期限较为短暂,通常不超过三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予以延长,最长可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屡次犯案和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限从公安机关下达拘留决定时起算,非从收到通知起。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为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犯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期间还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判决刑罚,这要取决于是否被确认存在刑事责任。
若不满足法定的免于处罚的情况。
详细解释如下: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人员的24小时内对其进行审讯,如经核实不应拘留者,必须立即释放;
其次,若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也应马上释放嫌疑人;
第三,如刑事拘留案件经仔细调查取证,罪犯所犯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且人民检察院已经确定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刑事追责。
另外,如果嫌疑人在刑事拘留中被证明无罪,那么将不会产生案底记录。
但是,一旦被告人在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度侦查后,加上犯罪证据确实充分,那么检察院就会提出必要的审查逮捕要求,接着进入到检察院的起诉和法院的审理阶段,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才会从法律意义上被认定为存在犯罪事实,会因此留下案底记录。
最后,若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最终发现涉案人根本没有任何确凿的犯罪证据可以证实他有罪,那么他们应该释放当事人,同样也不可能留下案底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律师是单独会见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初这一敏感的阶段内,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派的辩护律师的会面通常是以独立形式进行的。作出这样的安排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得以不受任何形势外压力干扰的情况下,尽情倾诉关于自身所涉罪案的任何疑问与困惑,以便于律师针对各事件个例收集详细资料,从而为其服务的犯罪嫌疑人策划出最优的法律救助途径以及独具特色的辩护策略。然而,无论面临何种状况,会见过程都将受到看守机构相关规章制度的严格制约,同时律师还必须恪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此外,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私密对话”也将受到相对的限度,诸如禁止传达任何违反法律或者有损于诉讼进程的讯息等。总而言之,那些单独会面的努力主要目的在于捍卫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正真地遵循公平正义原则依法有序进行。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限从公安机关下达拘留决定时起算,非从收到通知起。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为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犯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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