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在上个会计年度的汇总结算中,应退回或者应收的税收数额为以下公式所求得:[(综合所得的总收入减去6万元人民币-“三险一金”等特定项目的扣除-子女教育等专用附加扣除-在法律框架内确定的其他扣除费用-慈善捐赠与公益捐献)×适用的税率-速算扣减数]-过去年度已经预先缴纳的税额。这个公式是我们在上个年度只有综合所得的应退或者应收税收款项进行计算并予以清算,并不涉及到过去或未来的其他任何年度,同时也不涉及到财产租赁等各类别所得,以及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选择不在其综合所得内进行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二、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奶奶可以吗
在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扣除项可涵盖其祖母。
被赡养对象具体包括满足年龄条件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以及子女均已离世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然而,对于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的相关费用并无法享受个人所得税的附加扣除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单位需要负责吗
在此情况之下,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须得对此事负有相应责任。若其蓄意采取欺诈、隐匿真实信息等手法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或根本未进行任何申报操作,从而导致其所雇佣员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走私与漏税现象,那么单位将会被认定为违法,需承受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惩罚。倘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触犯逃税罪名,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刑事制裁。然而,如果单位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因为计算错误等技术性失误而导致未能足额缴纳或少缴税款,他们仅需按照规定补充缴纳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无其他附加罚款。总的来说,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对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环节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严格履行自身义务,以免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个人所得税退税计算方法是:[(综合所得-6万-“三险一金”等扣除-子女教育等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减数]-已预缴税额。此公式仅适用于上年度综合所得应退或应收税款,不涉及其他年度或财产租赁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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