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有没有受理通知书
行政复议案件是否有受理通知书的发放?
的确有这样的通知书存在。所谓“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意指当行政复议机构在接受了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会按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期限对其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一旦认定该项申请符合律法的严格规定便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表示准予受理此复议请求。这种通知书类型属于需要由申请人亲自填写的格式文件。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行政复议有时间限制吗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社会组织,若认为特定行政行为对自身合法权益构成侵害时,可在自知晓该特定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正式复议申请;但若法律明确规定的申请期限超出了此60天的范围,则应执行法律规定。针对因人为不可控制之灾祸或其他完全合理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提交复议申请这一情况,本人的申请期限将会从障碍得到解除的那一刻重新开始计算。《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行政复议有没有成功的怎么办
当行政复议取得圆满成功之后,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可能性的定局:第一,被复议的行政机关可能因勇气担当而自行解构原先的行政行为,并据此复议裁决重新厘定新的行政行为。
第二,复议机构有权直接变更先前的行政行为,以期达到更加符合法治精神和公正立场的严苛标准。
最后,如若原行政行为对您个人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后果,您同样享有依法请求获得相应赔偿的法定权力。
在此之后,您须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与之相关的行政机关是否按照裁决履行自我任命的责任义务,务必保证其严格执行恢复后的行政决策。
倘若行政机关依然选择漠视法令,未依照法定程序执行防线,则您完全有权依法采取更为深入地法律补救行动,比如向复议机构继续反应问题或者发起行政诉讼,以此坚决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行政复议案件会发放受理通知书。当行政复议机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依法审查。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书面通知申请人,表示申请已被受理。这个通知书会采用申请人所填写的格式文件,确保信息的准确与完整。这一流程旨在保障申请人的权益,确保行政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