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二十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诉讼方面所规定的二十年期限,实际上指的即是最长诉讼时效这个层面。针对由不动产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来说,如果从行政行为做出之日算起,当事人逾期逾越二十年之久才向管辖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再予以审理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首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当事人对于已然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各项行政判决及裁定持有异议时,有权于既定时效期内向其领土范围内的高等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查请。
同时,无论是对已具法律约束力的行政判决还是裁定,当事人均可向原判法院递交再审查请,而无需中断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流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如欲提出再审请求,应当在所涉判决、裁定完全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若有关当事人针对已然生效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表明调解过程存在违背自愿原则或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同样可以在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
在此前提下,行政诉讼中的二审判决在正式生效之后,若当事人仍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则是有权继续寻求再审申请的。
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当事人认定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裁定存在明显错误,他们就有权利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查请,这并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然而,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以及两审终审等法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三、行政诉讼二审和侵权怎么判
在行政诉讼的二审阶段中,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往往是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结合充足的证据材料以及对于初审判决的详尽分析之后进行确定的。在此过程当中,法院将会对初审判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发现存在任何错误或者瑕疵,则可能采取改判或者将案件发回原审重新审理的方式加以纠正。针对侵权问题的判定,则需要综合考虑到侵权行为的所有构成要件,比如行为的违法性质、产生的实际损害后果以及其间的因果关联等等。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将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做出决定。普遍而言,侵权方可能需要承担制止侵权行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诉讼的二十年期限指最长诉讼时效。对于由不动产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如果从行政行为做出之日算起,当事人逾期逾越二十年之久才向管辖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再予以审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