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行政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第一种情况是任意地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其次,若存在任意追逐、截停、大声谩骂、威胁恐吓他人的恶劣行为,也同样构成犯罪;
再次,具备要求强行索取或擅自破坏占有公私财产,且情节相当严重的行为便可认定为罪行;
最后,如果在公共场合毫无理由地故意挑衅捣乱、甚至制造混乱,引发整个场所秩序严重失控的现象,则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行为可以不拘留吗
若寻衅滋事行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则可不执行拘留措施。
就寻衅滋事罪名而言,如犯罪情节较轻者在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仍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对其人身自由实施相应的限制措施。
另外,对于累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以及采用自伤、自残方式逃避司法机关追诉的犯罪嫌疑人等特定人群,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凡存在以下任一行为者,将面临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并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1)结伙斗殴;
(2)追逐、拦截他人;
(3)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有公共财产;
(4)其他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0天严重吗
行政拘留十日堪称较为严厉的一项行政制裁。所谓寻衅滋事乃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而故意制造事端,恶意骚扰他人,乃至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不当行径。一旦遭受该等行政制裁,即标志着其违法行为程度之恶劣,从而对其自身带来诸多不良后果,譬如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以及在档案中留下犯罪记录等等,这些无疑将对个人的名誉、职业生涯及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扰。从法律角度来看,行政拘留乃是一种相当严肃的惩戒手段,彰显出行为人的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然而,具体情况仍需依据案情的详细内容与背景进行深入分析。若对此项行政制裁持有异议,可依照法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寻衅滋事行政案件的立案标准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即应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