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家属住宿费与误工费是否会得到赔偿
若需申请报销款项,则交通事故中赔偿项目之责任方须根据其所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应赔偿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需要护理的情况下产生的护理费用、涉及伤残之日起的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的购买费用、用以安葬死者所必需支付的丧葬费用、对死亡者所进行的经济赔偿、被抚养人(如:未成年子女或老年人)的生活费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费用、住宿费以及直接财产损失,并且在此前提之下,家属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其在交通事故中所导致的误工费用得以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家属能要误工费吗
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者家属承担了照顾伤者的责任与义务,则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工费用应依法予以考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护理费用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济收入水平以及护理人数和护理时间长度进行相应确认。
对于具备经济收入的护理人员,其护理费用将会参照误工费用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计算;
而针对缺乏经济来源或未聘请护工进行照顾的护理人员,其护理费用则会按照所在地护工所能提供相同等级服务的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进行衡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交通事故家属放弃治疗死亡怎么判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引发的伤亡事例中,关于家属选择放弃治疗从而导致受害人最终病故的判决,其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复杂多样。首先,必须明确事故责任的归属问题,也就是确定起因于肇事行为的不良后果所占的比重。倘若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受害人在被家属放弃治疗之前的身体状况已经达到了重伤级别,甚至对其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并且家属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基于合理的医学判断以及无法承受的经济压力等客观事实,那么可以认为受害人的死亡结果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因果联系,肇事方很可能需要承担更为沉重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义务。然而,如果受害人在被家属放弃治疗之前具有较大的生还几率,但家属却出于某些不可解释的原因而放弃施救,导致受害人最终丧命,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可能会适当降低肇事方所应负担的责任。总的来说,法院在处理此类事例时,将会依据具体的案情资料、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若需报销交通事故款项,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伤残补助、残疾器具费、丧葬费、经济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食宿费及财产损失等。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报销误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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