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购协议书定金能退吗
认购协议中定金之退还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倘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或存在履约瑕疵,致使双方无法实现原订的合同目的,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必须返还给对方双倍的定金作为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认购协议书能代签吗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认购协议的签署可以由他人代为执行,然而关于这一点法律上的效应究竟如何,必须予以详细分析和界定。
至于代签的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有效性,主要取决于购买方是否已经明确地委托售房者进行代签。
如果购买方的确给予了委托并要求售房者代为签署合同,那么所签署的合同将被视为合法、有效的文件。
然而,若代签人超越了其被赋予的授权代理权限范围,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它到底是表现代理关系(即视作有效)还是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唯有得到被代签人的事后承认,才能使该合同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若该行为没有得到委托授权,便会被认为是无权代理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认购协议书五证不全怎么办
若认购协议书中所涉及的房产未能办理完备的五个必要证件,那么便会面临重大的法律风险。首先,未达法定销售要求的五证不全房产项目无法履行合法销售的义务,因而认购协议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您具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认购款项,并且还可索求相应的利息补偿。在法律执行过程中,您需特别留意搜集和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文件,诸如认购协议书、支付凭证等。与此同时,也可以向当地负责监管房地产市场的主管部门提出投诉,请求他们严肃调查并处理开发商的违规违法行为。若开发商坚持拒绝退回款项,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向依法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法院认定认购协议无效,以及判决开发商返还认购款项及其利息。然而,诉讼程序往往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需要投入一定程度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定金收取方未能按约履行或存在履约瑕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双倍返还定金作为惩罚性赔偿。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保护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市场交易的秩序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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