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地干活得了病怎么解决
在建筑工地劳动时患染疾病的维权办法
当您在施工现场患病且该疾病被诊断为职业性疾病时,应
首先向具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随后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紧接着还要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最终向所在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事宜。若所患疾病并非职业性疾病,则可按照公司规定申请病假并前往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在工地干活,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首先,针对您提到的工资拖欠问题,我们建议您拨打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热线电话12333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您还可以选择前往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发放工资之义务,其员工有权向所在地劳动监察行政机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关系的请求,同时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权益。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有权力进行介入处理,并负责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若经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仍未达成解决方案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仍不予遵守执行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在工地干活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在此情形下,建议您首先尝试同用人单位讨论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明确定义工资支付的确切时间点及支付方式。倘若经过充分沟通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该机构将会介入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此外,您亦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值得注意的是,您需准备齐全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等,以便于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工资被拖欠这一事实确凿无疑。在仲裁裁决正式生效之后,若用人单位依然拒绝支付,您便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而言之,通过合法途径,您的劳动报酬权益必定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在建筑工地患病且诊断为职业病时,应首先申请职业病鉴定,然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接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最后向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若非职业病,则按公司规定申请病假并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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