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不交房租又不搬走怎么办
若遇承租方未交纳租金且不愿迁离之情况,可考虑采用如下策略予以解决:
1、在承租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以及明确表示拒不搬离的情况下,出租方可给予适当催促,倘若其在催告期满之后仍未采取任何行动,包括支付房屋租金,则出租方有权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2、若经过出租方合理期限内的多次催促,承租方仍旧无动于衷,那么建议立即启动法律程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七条
二、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东有权换锁吗
出租人在承租人拒付租金时,其是否有权更换门锁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分析研究。下面是我们为您分析的几种情况:首先,假设房屋租赁协议尚未到期,且出租方并未向承租方发送有关终止协议的书面通告。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无权擅自更换门锁。其次,如果租赁协议期限尚未届满,但出租方已向承租方正式发出了终止租约的正式通知,而承租方仍拒绝支付过期的租金,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出租人为保护自身权益,有权利采取行动,对门锁进行更换。最后,当租赁协议到期后,若承租人未能及时支付到期租金,此时出租方可依法行使其权力,对门锁进行更换。《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
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三、承租人不交房租违约如何处理
身为出租方,若遇承租人无法按时缴纳房租构成违约之情形者,首先必须根据租赁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置,具体手段如下:首先,应发送正式的书面通知至承租人,敦促其在紧迫期限内支付应付租金。该通知须以妥当途径发出,例如通过邮政局寄发挂号信件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制作律师函等方式,以便收集日后所需之证明资料。其次,若是承租人在通知所定宽限日期内依然未能按要求履行义务,出租方依法享有解约权利。然而,解约亦须采用书面形式向承租人进行告知,同时必须确保此类通知已经准确无误地送达到承租人手中,并保留相关的送达凭证。在此基础上,出租方可进一步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未付的租金、违约金以及因违约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若承租人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与此事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租赁协议、催告函、租金支付记录等等,以备不时之需,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当承租方拖欠租金并拒绝迁出时,出租方可先催告其支付租金并搬离。若承租方在催告期满后仍未行动,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协议。若多次催促无果,出租方可迅速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通过法律途径,确保出租方的权益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