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加名字需要多少钱
经济适用房增设产权所有人的费用
关于在房产证上添加姓名事宜,具体情况会因所添加的人(例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人)而有所区别,相应的法律条款亦会有所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考虑运用法定赠与或购买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便在房产证上增加新的姓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申请在房产证上进行姓名增补通常会涉及到相关手续费的问题。据了解,此类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工本费人民币80元整、贴花费5元以及地籍图费25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适用房怎样继承
关于继承经济适用住房的详细操作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在申请人拥有完整合法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经过司法公证的遗产继承公证书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资料后,即可携带这些材料前往所在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提出房产过户登记申请;其次,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会对申请人的法定继承权利和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果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能会对房产实体进行实地勘察与检验;在完成全部审查程序后,若确认申请人具备合法的过户登记资质,则为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明文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同时还可在遗嘱中独立设定遗嘱执行人。此外,自然人亦可依照自身意愿订立传承遗赠予国家、集体或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的遗嘱。最后,自然人亦可通过合法途径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经济适用房拆迁怎么补偿
在实施经适房拆迁时,通常需要考虑如下几个主要方面的补偿措施:首先是针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该项应依据被拆毁房屋所处地理位置、使用用途、以及建筑总面积等诸多因素,以房地产市场公平公允的评估价格加以确定;其次是对于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这主要用于弥补因为搬迁行为所引发的各种费用及由此导致的短期居住需求费用;第三则是对于因停止生产运营活动而产生的损失费用的适当补偿,假如受拆毁房屋原本作为商业用途并且具有合法的审批手续,那么就应当给予充足的补偿;另外,有些区域也会考虑设立一些补助以及奖励措施,以此来鼓励被拆毁房屋的业主尽快完成搬迁。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及方法,则会因为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之异同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在整个拆迁流程当中,我们务必密切关注拆迁方是否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从而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您对于相关补偿方案仍然心存疑虑或者不甚满意,那么可以选择寻求法律援助以争取到更合理的补偿结果。
经济适用房如需添加产权人,涉及费用因添加对象(如配偶、父母等)和法律规定而异。通常,可通过法定赠与或购买方式向相关部门申请,并需支付相关费用,如工本费80元、贴花费5元、地籍图费25元。具体费用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房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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