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可以当股东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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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犯罪记录者能否担任股东职务尽管犯罪纪录可能对开办公司以及成为公司的股东造成一定的阻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被记录在案的个人无法担任某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然而有个必须注意的地方就是,如果相关犯罪纪录的记录年限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三年期限,那么该名人士则暂时无法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到公司的运营中来。
有案底的人可以当股东吗

一、有案底的人可以当股东吗

有案底者是否能担任公司股东职务?

经历过刑事犯罪的人员仍然具备创立和投资企业或担任股东的资格,然而,在涉及到某些特定职位时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限制。虽然具有案底历史者同样可以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但在此情况下,若其犯罪记录尚不足三年的话,将会被禁止担任该职务。下面是注册公司所需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

首先,全体股东必须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需要提供法人的个人简历;

同时,还需提交法人的一寸照片两张;

此外,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等材料;在申请中还应注明经营范围以及公司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与电子邮箱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案底的人可以争取抚养权

对于曾经有过案底的人士而言,他们能否成功争夺到抚养权呢?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绝对,而是要视乎他们曾经背负的罪行类型而定。

通常来讲,这类情况并不会影响到父母争取抚养权的机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限制或者例外。

比如说,若父母曾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那么他们争取抚养权的机会可能会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

在处理涉及儿童抚养权分配的案件中,法院通常着眼于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确保其得到合法权益最大化保护的原则来进行裁判。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期间中的某一方拥有案底记录时,这将会在某种程度上提高另一方争取抚养权的竞争力。

因此,在涉及到强奸、赌博、虐待、家庭暴力等行为恶习的案底情况下,如果孩子继续跟随有此案底的一方生活,那么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鉴于此种考虑,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很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给案底相对较轻的那一方。

三、有案底的人多久可以消除档案

案底一般来说是不能够被消除的。这里所说的“案底”,通常是我们所提到的“犯罪记录”。犯罪记录将会被永久保留下来,这对于司法机构执行其执法权和进行有效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在我国,对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记录,这种记录将伴随着当事人终身,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自动消失。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以及维护法律秩序。然而,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如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一定的法定年限后,可能对个人的生活和发展不再产生重大影响。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些记录已经被消除,仅仅是在某些方面的影响可能相对减弱了而已。总的来说,犯罪记录的存在是难以消除的,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有案底者能担任公司股东,但在涉及特定职位时,如法人代表,若其犯罪记录未满三年,则受法律限制。注册公司需提交股东身份证、法人简历、照片、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材料,并注明经营范围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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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隐名股东投资形成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担保
隐名股东投资后,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以显名股东为质押人,隐名股东自己为质押权人,将显名股东代持的股份向隐名股东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显名股东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转让,同时,即使由于其他原因,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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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久前,我收到一份咨询,大概内容就是员工朱某应一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要求在某市开了该公司的分公司,主要经营汽车贸易、油卡充值等业务,分公司成立几年后,朱某想要以该分公司的名义向另一家不同行业的公司投资,这时他咨询我,问我该分公司能不能通过投资成为股东,那么,到底分公司能不能成为股东呢 分公司是什么形式的公司 分公司能不能作为股东 这是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面临的难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的财产,没有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以总公司对外核算,即分公司属于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而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对股东的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等事项承担责任,而分公司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不能对相关事项承担责任,因此其不能成为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公务员可以当股东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对于公务员能否成为股东的问题,可能对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立场的人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公务员可能就认为可以,因为立场不一样而普通公民可能就会坚决反对,认为这样是结,谋取利益。这些都是普通公民深恶痛绝的。站在法律角度,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得出任何的结论都应该能找到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国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公务员不能从经营性活动中获益,二是防止结,杜绝商人借用权力牟利。所以,公务员可以成为股东,但是不能从活动中获得利益。至于《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这些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上的方式予以一定制裁的强制性规定管理性强制规定是指在它被违反后,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不一定会受到私法上的制裁的规定。《公务员法》和《法官法》都属于公法范围,只是一中管理性的规范,不能对私法领域的活动产生效力性的强制。 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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