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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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若判决获得赞同生效之后,当事人有意拒绝履行,原告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乃是司法救济路径中的核心环节,缺乏强制力支撑的判决仅乃一纸空文,司法权威无处彰显。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事项属于民众的法定权益,亦为法院必须接纳且必须履行的职责所在。二、若判决已获批准生效并具有执行之可能,但当事人仍故意不予履行,此种行为或可被视为轻度罪行,构成刑事犯罪。
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

一、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

法院裁判文书若遭搁置不执行,会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首先,倘若判决一经生效,当事人却无视法律威严,坚决拒绝履行其义务,那么作为受害方的原告便有权利依法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无疑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环节,缺乏强有力的执行力作保障的判决仅仅只是一份空洞无物的法律文书,难以体现出司法体系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乃是每一位公民应有的合法权益,也是法院所必须予以接纳以及积极推进落实的职责所在。

其次,若在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具备执行能力但却故意拖延或逃避执行,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

再者,对于涉及金钱给付内容的判决,如若当事人无视法律尊严,拒不履行,则申请人(即胜诉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中所规定的款项,同时还可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计算。当然,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亦须由被执行人承担。

最后,若被执行人仍坚持拒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那么他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并通过信用报告的方式向各大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公开披露,以便于这些单位在贷款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资助、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诸多领域对其实施信用惩戒。这也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贷款支持,无法参与各类招投标活动,无法申请政府资金援助等等,从而在日常生活与职业发展中遭受重大影响。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怎么样计算?

一、关于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的计算原则如下所述:

1、民事判决书(1)在民事类别的判决书中,若属于初审裁判结果(需排除最高法院的初步判决),则在送达至当事人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如无人进行反对上诉,则视为生效;

(2)而对于二审或最高法院的初次审判的判决书来说,自二审裁决依法宣告并送达到相关权利人均已确认无疑之刻起,便正式生效。

然而若裁决书最终被裁决无效,该裁决便无法产生约束力。

2、刑事判决书(1)在针对一般刑事违法案件的初审程序结束后,自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之时次日起十天内,应为法定上诉期

在此期间,一审判决书法律效力尚处于待定状态。

若在上诉期内未出现上告或抗议的情形,则上诉期末日即为判决生效日期。

(2)至于二审案件,如经二审裁定确认了此前的原判决,那么这一经过二审程序裁定的文书将被视为终审裁定,自其送达相关人员之日起即刻生成法律效应。

自此项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将由先前的待定状态转换成生效状态,此时这部份的一审判决便正式生效。

二、在民事案件领域,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首轮判决有异议且希望提出上诉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至自己之日起到十五日有效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同样的,作为当事人也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到十日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

三、而在刑事案件方面,不服裁决的上诉及抗诉期设定为十天,而不服判决的上诉与抗诉期则设为五天,提交的日期均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本天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法院判决书不承认怎么判

若您对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并不认同,可以依据以下几种合法途径进行维权:首先,在判决正式送达至您手中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您有权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然而,提出上诉必须具备特定且合理的原因,例如,能否判定相关事实存在重大误解或者实际应用法律不当等等。其次,倘若上诉期限逾期,此时您仍可尝试申请事例再审。然而,再审程序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定,通常情况下要求申请者能够提供充分的新近证据以推翻原有判决结果,或者证明原判决所认定的关键事实系虚假捏造等法定情形。此外,如果您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事例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违规行为,您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总而言之,对于法院的判决,我们不能擅自采取任何非法手段进行抵制,而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之内,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若法院裁判文书得不到执行,会导致法律失去威严,影响司法公正性。当事人若拒绝履行,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若故意逃避执行,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被执行人不履行金钱给付判决,需支付债务利息和相关费用,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影响日常生活和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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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了 法院怎么执行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告自动履行的,履行后,判决确定的义务即完成,原告不需要到法院申请执行。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干预。被告没有自动履行,原告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会依法立案执行。这期间,被告自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告知法院后,法院会作结案处理,不需要给当事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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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下达取保候审决定书后多久执行判决书
[律师回复] 对于法院下达取保候审决定书后多久执行判决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因此判决书在取保候审期间送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七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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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法院强制执行吗?
行政处理决定书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说发生了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赔偿调解书下达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那么法院也是会在受理了申请后的六个月内完成执行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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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范本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实践中,如果犯罪分子被监外执行刑罚的,那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范本是怎样的?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什么是监外执行
1、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2、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二、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的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4、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5、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6、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三、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范本
罪犯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兹决定对罪犯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暂予监外执行,并由__________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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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如何申请执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判决书如何申请执行
从后收到判决书的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时间往后数十天,是履行期;再往后数十五天为上诉期。一共过二十五天以后,可以去开生效确认书,申请执行。
执行的内容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执行。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按照你所说的对方收到判决书已经超过十天的话,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已经届满,你已经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三:材料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四、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判决书怎样申请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事判决书如何申请执行
从后收到判决书的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时间往后数十天,是履行期;再往后数十五天为上诉期。一共过二十五天以后,可以去开生效确认书,申请执行。
执行的内容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执行。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按照你所说的对方收到判决书已经超过十天的话,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已经届满,你已经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三:材料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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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四、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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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判决的执行期限是两年的时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的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再申请法院强制。法院的判决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不遵守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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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要如何申请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判决书要如何申请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判决书如何申请执行
从后收到判决书的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时间往后数十天,是履行期;再往后数十五天为上诉期。一共过二十五天以后,可以去开生效确认书,申请执行。
执行的内容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执行。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按照你所说的对方收到判决书已经超过十天的话,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已经届满,你已经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三: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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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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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下来怎么样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判决书下来怎么样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在经过了的审判之后就会过一个生效的缓冲期间,过了生效期就会着手执行了。
判决书下达后有十天的生效期,如果十天内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已经生效。按照做法,一般一个月统一执行一到两次,所以,执行的时间应该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执行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与一般诉讼执行程序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执行的主体是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包括法律授权的其他机关如等。
(2)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3)执行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其
一,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而进行的活动;其
二,是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刑罚变更等问题而进行的活动。
(4)执行的原则具有强制性和及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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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至于执行结束的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开始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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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多长时间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判决书下来多长时间强制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你就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2、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或一方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二审作出生效判决后,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此时你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2、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如何申请执行已生效的判决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申请执行已生效的判决书
向申请执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执行的调解书、裁决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3)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4)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申请复议。
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申请执行。上一级经审查,可以责令原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执行。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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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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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5)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申请执行生效一审民事判决书的起算时间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有提出上诉的权利,一审民事判决书因此而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的,那么当然地不存在对一审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问题。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均未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那么该一审民事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内未自动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依此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而开始计算期限应分为二种:
(1)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已收到民事判决并表示不上诉或已丧失上诉权,申请执行的期限应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期限应以原告收到生效法律文书并明确表示不上诉或逾期未上诉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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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发布新规:生效的判决书从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
判决书未生效被执行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发现判决书还没有生效的话,那就不应该进入执行程序,应当裁定终止执行。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也应当决定终结案件。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发布新规:生效的判决书从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一审判决书
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二审判决书
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再审判决书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对本院或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按照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章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

一,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

二,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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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书的执行是怎样的?如何执行行政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执行规定: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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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判决书未生效被执行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发现判决书还没有生效的话,那就不应该进入执行程序,应当裁定终止执行。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也应当决定终结案件。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发布新规:生效的判决书从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一审判决书
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二审判决书
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再审判决书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对本院或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按照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章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

一,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

二,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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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多久能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你就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2、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或一方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二审作出生效判决后,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此时你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
关于执行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直接变卖。由人民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上诉判决书执行时间怎么样确定
[律师回复] 对于上诉判决书执行时间怎么样确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诉判决书执行时间怎么确定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在将二审的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后,二审判决书立即生效。
强制措施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由胜诉的一方向申请强制执行,才能执行。
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一,查询、冻结、划拨存款。被执行人在银行里存款的,有权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必须协助。查询、冻结、划拨都需要手续齐备。

二,扣留、提取收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是由执行做出裁定,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收入等。这一强制措施原是针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使用,但现在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这一措施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查封、扣押财产。查封、扣押财产现在操作的依据主要是司法解释《查封规定》,这个司法解释有几个主要精神大家可以掌握:
1、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控制性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处分、损毁其财产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除了必须下达裁定外,还必须有公示程序,对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人民应当向有关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于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人民应当加贴封条。
2、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申请执行人经常处于无奈,生效法律文书上确定由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自动履行,过了这个期限才能申请执行,债务人恰恰在这个期间转移财产,因此对债务人可以采取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措施,但保全措施由谁来办?由立案机构办,还是执行机构办?通常做法是由立案机构办。
3、查封期限、查封的解除,这些都是重要内容,还有《查封规定》第6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四,拍卖、变卖财产。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后,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可以将其查封、扣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用拍卖、变卖的资金清偿债务。

五,搜查。在执行中,人民认为被执行人有隐匿财产或者隐匿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的,可责令被执行人交出,被执行人拒不交出的,人民可以依法定程序进行搜查,被执行人的会计账簿是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也可以对其搜查,并可以复制,但是对会计掌簿原则上不得查封和扣押,但必要时也可以。一般不去调查相关证据而判其败诉。但是在执行程序中,的搜查,却是提取被执行人财产及财产证据的强硬手段。

六,强制交付。当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人必须交付一个特定物给债权人的时候,他不履行义务,可以强令他限期交付,如果限期不交付,可以采取强制交付,强制交付方法通常也要搜查。

七,强制迁退。这是指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迁出房屋、船舶或拒不退出土地时,通过人民的强制执行,令被执行人迁出房屋、船舶或退出土地的强制手段。强制被执行人迁出,人民应将被执行人在房屋、船舶内的财产清出后,将房屋、船舶交给申请执行人。这个环节的工作较为复杂,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可以不清出被执行人财产的,也应当允许。

八,强制完成行为。强制执行的标的大多是财产,但有时候也可以对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对于行为的强制执行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对可以替代的行为的强制执行。

九,强制管理被执行人财产。对此,最高在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中列了若干条。债务人的财产,可以由申请执行人管理,也可以由指令
第三人管理,现在也有几个成功案例,这是在被执行人财产不能变现情况下采取的有效手段。

十,有权主持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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