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申请离职合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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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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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可对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修订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明确记录。完成变更手续后,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持有一份。此外,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共识,也可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公司要求员工申请离职合理吗

一、公司要求员工申请离职合理吗

公司是否有权力强制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的问题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约定事项是可以进行修改或变更的。对于此类劳动合同的调整,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记录下来。并且,经过更改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需分别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妥善保管保管;假如双方在就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共识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公司要求员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

签劳务合同这事儿啊,可不是随便就来的。

有几种特殊情况下才行呢,不是啥时候都能签的哦!跟劳动合同比起来,签了劳务合同享有的那些福利待遇可是差得多呢。

要是有些无良企业为了逃避责任、省钱,选择在应该签劳动合同时跟你签劳务合同的话,那就是犯法的啦。

所以呢,有些人就得签劳务合同,例如:

1、已经拿到养老金退休人员;

2、退休后又回来工作的人;

3、已经在别的地方签了劳动合同的兼职小伙伴;

4、还有企业内部退下来的人等等。

说到司法实践,要认定某份合同实质上是劳动合同,需要看这些条件:

1、劳动者得乖乖听人家用人单位的指挥去干活;

2、劳动者做事还得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矩;

3、劳动者做的事情必须是用人单位的正常业务。

就是说,只要你跟用人单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即便签的是《劳务合同》,实际上也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事儿。《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公司要求员工调岗员工不愿意怎么办

在此类情形之下,首先要审阅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关于工作职位以及岗位调动的具体条款。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列明的岗位规范,并且对岗位调动做出了严格而具体的限定,那么公司在没有得到员工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实施岗位调动就存在潜在的违约风险。反之,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清晰具体地描述岗位,那么公司为了组织运营的中长期发展,或者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需求进行适当岗位调整将会变得合理。然而,员工仍然有权拒绝接受不公正的岗位调动,并妥善保存相关的书面凭证和电子记录,例如正式的通知文件、社交媒体的对话记录等等。另外,员工可以尝试与企业展开积极的协商交流,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沟通过程失败,员工还可以选择向劳动监督机构投诉或者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寻求恢复原有工作职位或者得到适当的补偿。这其中必须强调的是,员工仍需坚守原本的工作岗位,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旷工行为,这样才能保持自身权益不受到严重损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约定事项是可以进行修改或变更的。对于此类劳动合同的调整,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记录下来。经过更改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需分别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妥善保管保管;假如双方在就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共识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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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全称是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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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都有哪些权利?
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决策权、审议权、监督权。
具体而言,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权主要体现在: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决定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物业的翻新、设备的维修保养或更新,需动用物业维修基金时,必须经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等。
二是审议权,其实也是决策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对提交到委员会的提案进行审议,审议的结论也是一种决定。业主委员会要进行审议的事项有:管理费预算,每月、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管理公司的每月及年度和工作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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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就有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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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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