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固定合同怎么签订
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的规范化操作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便可签署不设期限的劳动合同。
此外,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也适用上述条款:
首先,在劳动者已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累计达十年以上的情况下;
其次,当用人单位首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重组并重新制定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超过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十年以内的时间;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在此期间,劳动者未出现任何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仍可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是什么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商议决定,无明确终止时间限制的劳动法律效力文件。
在双方均协商一致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或是存在下列任何情况时,只要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起,或其主动表达愿意续签及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如非劳动者明确表示需要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现有的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到十年以上;
(二)当用人单位首次制定并使用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在进行改革调整过程中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若满足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不超过十年时间的;
(三)劳动者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此期间表现良好,未出现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那么再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就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合同期限内被裁怎么赔偿的
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在执行及用人单位决定进行大规模员工裁减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向每位受影响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经济补偿将依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的服务期;反之,若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而所谓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然而,若用人单位在裁员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劳动合同被非法解除,那么就需要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行为,导致其被裁员,那么用人单位则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特定情况下也适用,如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或单位首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国企改革重组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十年。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若无违规情形,可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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