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离职后如何领取相应的赔偿金?
在完成工伤鉴定并决定离职之后,被雇佣者应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向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提交相关的赔偿申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如若工伤职工自愿提出解除或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有义务一次性支付其相应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一次性支付其相应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金额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后怎么赔付
在最终确定为工伤事故之后,员工有权索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的各种补偿。这些补偿涵盖了医疗保健费用以及康复训练费用、住院期间的餐费补贴、前往医院治疗的交通和住宿费用以及进行鉴定所需的手续费等等。同时,在员工需要停工疗养但未恢复工作岗位之前的这段时期内,雇主有义务如数照常发放其工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尤其是《社会保险法》中的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因工伤引发的以下几项必要支出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承担:(1)治疗工伤的医疗保健费用以及康复训练花费;(2)住院期间的餐费补贴;(3)前往非统筹区接受治疗所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4)装配或选购残疾辅助设备所需的款项;(5)经人力资源部门鉴定为生活无法自我照顾者,可以按比例获取生活护理费;(6)因工伤造成的暂时丧失劳动力,需要由专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评估而付出的相关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鉴定后结果没出来可以辞工吗
当工伤鉴定结果尚未出具之际,从理论上来讲是允许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然而我们并不提倡这种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以及所能享受的福利待遇,都有可能因提前辞职而受到影响。倘若在此期间选择离职,无疑将为未来可能产生的种种困扰埋下伏笔。例如,或许需要经历更为繁琐的手续以获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甚至可能会受到某些限制。因此,若您已经做出了辞职的决定,务必要妥善保管与工伤有关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如工伤认定书、医疗记录等等。同时,也应与雇主就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彼此的权益和责任。总而言之,我们强烈建议您审慎权衡利弊得失,最好能够等待工伤鉴定结果公布之后,再行决定是否离职。
工伤鉴定后离职,应由雇主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赔偿申请。依据我国法律,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医疗补助金,雇主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