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租没到期不租了能退押金吗
在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时提前终止租赁,押金能否退还?
对于租赁双方所签署的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押金的具体含义以及其性质。若是押金主要用于保护租赁物的安全,并且在没有其他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租户有权要求返还该笔押金。而另一方面,合同亦需要详细地记载出租方是否有权利毫不返还那部份作为违约金缴纳的押金,例如若在租赁期限尚未到期时,承租人先行违反了相关的条款或合同义务,那么依据合约的明确规定,出租方有权拒绝退还这部分被看作是违约金的押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租没到期不租了是否能退房租
在租赁房屋尚未达到合同期限而提前终止租赁行为的情况下,被视为承租方单方向业主作出的违反合同的决定。
此时,该项是否能够退还未完成部分的租金,主要取决于所签署的租赁协议中的具体条款。
若租赁协议中有明文规定指出未满租期无法进行租金返还,则无论是保证金还是已交纳的租金,都应视作不可退还之物。
反之,如果租赁协议并无此类明确规定,那么业主不得擅自扣除全部租金及保证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终止,其同样需要承担对出租方因此产生的相应的违约金赔偿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协商一致设定当一方出现违约现象时应当按照何种程度向另一方支付特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商议确定因为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额度。
若所设定金与实际损失存在差距,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利根据相关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适度调整;
反之,若设定的违约金明显超过实际损失的程度,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亦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诉要求予以合理地调减。《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遵循租赁合约有效性的前提条件之下,如若房租尚未到期便选择提前退租同时拒绝缴纳后续应缴付的租金,这无疑构成了严重违约行径。故此,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各种民事活动规范的相关内容,租赁双方有必要依照租赁契约签署时所承诺的义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在未达到租赁期限前选择退租且拒付租金之举,显然违背了出租方在租赁契约中所规定的租赁有效期以及租金支付条款。在此种情形下,房屋所有者拥有合法权益依据租赁契约之中的相关条款,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向承租人追究其相应违约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扣留保证金、收取尚未支付的租金、并有权要求因违约而产生的经济赔偿等。然而,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及责任额度,则须参照租赁契约中的详细表述进行判断与厘定。若租赁契约未能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届时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诸于法律等多种途径加以解决。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押金含义和性质。押金主要用于保护租赁物安全,租户有权要求返还。合同应详细记载出租方是否有权不返还作为违约金的押金,如承租人违反条款或义务,出租方有权拒绝退还该部分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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