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和手续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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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协议办理所需材料及相关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所需要进行的各项事项及必要文件如下所述:首先,双方需亲身赴各自户籍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申请;其次,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原件、结婚证书及其复印件等基础资料,同时还须双方共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以作为申请凭证;在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并询问双方是否具有真实的离婚意愿之后,进入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最后,若经过冷静期后,双方仍坚持离婚意愿,则由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书,至此,协议离婚程序正式完成。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和手续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和手续是什么

协议离婚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相应的办理手续是什么

在实施协议离婚时,我们需要准备以下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要求并进行登记;

其次,需要向该机构提供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同时还需提交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三步,婚姻登记员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并询问双方是否具有真实的离婚意愿;接下来是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应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事;

最后,如果经过冷静思考后,夫妻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那么婚姻登记员将会为他们颁发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一些材料

首先,请求离异的双方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证明资料;接着,婚姻登记人员将明确登记离婚所需满足的条件,并向当事人询问他们对离异的具体意向以及对于离婚协议内容的期望向往;接下来,当事人双方需共同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且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务必在婚姻登记人员的监督下完成;此外,夫妻双方还需要分别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画押,而婚姻登记员则担任监誓人的角色;双方各持有离婚协议副本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也需留存一份归档备查。在此基础上,婚姻登记人员会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及其离婚协议进行详细审核,假如确认符合离婚的条件,则将其填写至《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及离婚证书之中。最后,婚姻登记人员将为当事人发放离婚证书,在确保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有以下几个工作重点:(1)核实彼此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离婚的真实意愿是否表达清晰;(2)告诉双方领取离婚证后即将面临的法律关系变化以及离异后与子女之间的纽带关系以及相应承担的责任;(3)目睹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内签名画押,若当事人并不善于书写自己的名字,可采用按指纹方式代替;(4)在原本的结婚证书上加盖特殊形状的印戳,同时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在这里已经给出证明”;(5)为当事人双方颁发离婚证书,并告知他们领到离婚证后的权利义务;若涉及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方面的疑问,可以在离婚证书颁发完毕后一并解答或者建议寻求律师意见。待各项事宜全部办妥后,登记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离婚证书,意味着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如果认真细致地比较这两种办法的繁简程度,相信您会得出结论,协议离婚相较于诉讼离婚而言确实更为简便易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本文将详述协议离婚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第一,个人身份证件包括户口本与身份证明;其次,必备的证件就是双方法定的婚姻证明书;第三部分,必需提供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该文件中必须明确表达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同时还需详细列出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共识;最后,需要提供近期拍摄的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中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债务的承担等重要事宜进行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

在准备上述材料过程中,务必要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材料不实或缺失而导致离婚手续无法顺利完成。

协议离婚须准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受理、冷静思考后,再民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后,在冷静期结束后,民政部门会发放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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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什么手续和材料
需要材料,本人的结婚证;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材料;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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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手续要什么证件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协议离婚手续要什么证件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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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和证明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和证明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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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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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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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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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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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所询问的海东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问题,其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步: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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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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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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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要离婚了,孩子还小,想争取孩子现在想了解下有孩子协议离婚带什么手续和材料啊 ,请回答。
[律师回复] 可以由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协商不成或也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准予离婚。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应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上是对有孩子协议离婚带什么手续 的回答。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
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
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
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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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
  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离婚的法定条件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若有小孩,则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若还有不懂的 可以来电咨询或者见面具体详谈 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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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为了完成复婚事务,需准备居民户口簿、个人身份证件和离婚证书或裁决文书。 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交书面复婚请求,并共同填写《复婚登记申请书》。 在婚姻登记部门现场签字并留指纹确认。 申请通过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恢复颁发结婚证书,并回收离婚证书及裁判文书。 确保双方均有复婚意愿,方可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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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手续要怎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协议离婚手续要怎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1、协议离婚定义
即自愿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2、协议离婚特点
当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
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3、协议离婚条件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二、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1、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2、协议离婚的程序流程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
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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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请问鹰潭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呢?结合案例分析,我妈妈要离婚了,谢谢解答
[律师回复]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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