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纠纷被逼腾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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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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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小产权房纠纷中的强制腾退法律依据探讨关于法院强制腾房事宜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所示:通常情况下,房屋须在提交拍卖申请之前进行腾空处理;而对于尚未腾空的房屋,则应当于拍卖成交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腾空工作,最晚不应逾期两个月。若涉案房屋为被执行人的唯一居所,法院将给予其六个月的宽限期限以完成腾房事宜。然而,当房屋拍卖成交之后,若无法立即腾退,竞买人需予以理解并容忍宽限期的存在。
小产权房纠纷被逼腾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纠纷被逼腾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小产权房争议案件中强制腾退房屋的法律依据探讨

关于法院强制腾房的法律规定如下所述:通常情况下,待拍卖房屋需在提交拍卖申请之前予以腾空;

如若未能腾空,则应在拍卖成交之后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迁离;最晚不能超过两个月逾期处理。但涉及到被执行人为唯一居所的情况时,法院将给予被执行人长达六个月的宽限期以完成腾房事宜;若在房屋拍卖成交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立即进行腾退,竞买人也需对此表示理解并接受宽限期。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

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小产权房纠纷处理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关于小产权房争议问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发生在本地乡村地理范畴之内的村庄集体经济组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行为,我们应该持肯定态度,即对此类交易给予合法效力的认定;

其次,如果该村庄的村民将住房出售给了村外其他人士,并且已经获得了相关组织或机构批准的话,那么也将被视作为有效的交易行为;

最后,如果该村庄的村民将住房出售给了村外其他人士,但并未得到任何相关组织或机构的批准,此时则需要对这样的交易进行无效率的判定处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小产权房纠纷中不当得利的情况如何处理

关于在小产权房纠纷中涉及不当得利问题的处理方式,首要任务便是明晰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这些要素包括,第一,一方必须从某项行为或事件中获取到了利益;其次,另一方则因该行为或事件遭致了财产损失;此外,还需确认的是,获得的利益并没有任何合法的根据;最后,要求这一获利与损失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针对小产权房纠纷中所出现的不当得利问题,关键之处在于如何准确地界定与房屋有关的各种利益。若有一方在进行小产权房交易后,所获得的利益超过了合理的范畴,而另一方却因此承受了损失,并且这种获利并未得到法律的认可,那么受损的一方便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然而,由于小产权房交易本身就具有违法性质,其权利归属以及利益分配情况相当复杂。在处理这类事例时,法院往往需要全面权衡各方面的过错程度、实际投入、当前房屋状况等诸多因素,以确定返还的具体范围及金额。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管并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例如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等等,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产权房争议案件中强制腾退房屋的法律依据为:拍卖房屋应在拍卖前腾空,成交后一个月内迁离,逾期不超过两个月。若被执行人的唯一居所,法院给予六个月宽限期。竞买人需理解并接受宽限期,因各种原因无法立即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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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2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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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如何判决,怎么选择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选择解决合同纠纷的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自由约定由哪个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协议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往往规定在本地)来管辖案件,以节省费用,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因素产生的不利影响。应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自由选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按照规定,在广州市一般财产案件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管辖。对于标的低于600万元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管辖是无效的。 二、被选择的必须与合同有关联,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中进行选择,而当事人在制订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明确,选择的管辖是确定、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选择两个以上管辖。如类似因本合约发生的任何诉讼,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提讼。的约定,虽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发生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时提讼的情况,则很容易引起管辖争议,造成诉讼程序的延长,诉讼成本的增加,给当事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合同当事人只能就 第一审案件决定管辖,而不能以协议决定 第二审。 四、双方必须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口头约定无效。 可以看出,虽然法律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自由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方式的权利,但如何运用好这项权利,订立适当的合同争议条款,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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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纠纷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借款合同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利息约定不明; 2、还款期限不明; 3、没有借据。 4、主体不合法,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哪些借贷合同属于违法的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民间借贷合法吗 关键问题在于,民间借贷是建立在民间信用的基础上,一旦企业资金断裂,营业利润无法与高额利息相平衡就会导致巨大的风险。有相当一些企业集资目的就是想要非法占有,更无偿还的可能,甚至以“”的形式存在,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行为充斥其间。由于这些行为存在交易隐蔽、难于定性、风险不易控制、无法及时进行引导和查处等特征,使得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全方位进行监督管理。 要想保证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再决定借款与否。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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