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信罪是否一定需要追缴违法所得的法律问题
在此情况下,所获取或持有之财产将被依法收缴。
其次,若行为人明悉他人借由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仍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则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应按照上述法律条款予以相应处罚。关于此罪名,其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即行为人知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但未加以制止,反而为其提供便利,因此,主观心态必然是故意的,而过失行为无法构成此罪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主观心态的判定至关重要,若确系故意为之,便可据此认定为该罪;反之,如非故意所为,需借助其它手段对此主观心态作进一步判断。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若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也有可能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或者仅处以罚金刑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一定被起诉吗
一、存在无罪裁决的可能性。若个人因涉嫌帮信罪而被羁押并处以刑事拘留,只要满足相应法定条件,是可以审请无罪释放的。二、关于帮信罪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拒绝,主要有如下几种不同情况:当公诉机关将案件退至补充侦查阶段,若经过再度侦查仍认为资料收集不足,无法达到起诉需求时,即可做出不予起诉之决定;若犯罪嫌犯存在各类非法拘禁诉讼法规定的情况之一,司法机构也可依法判定不予起诉;若司法部门在严格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并不存在犯罪行为or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将依法做出无罪释放的决定;最后,如果犯罪者所涉及违法情节极为轻微,且依照现行刑法规定无需被判死刑或免于执行时,司法部门亦有权做出无罪释放的判决。本罪名的主观动机通常表现为故意犯罪,意指罪犯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协助的行为,可能对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重大损害,但仍抱着侥幸心理或故意引诱、放纵此类危险行为的发生。此外,本罪行还需要行为人清楚知晓外界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各类犯罪活动,既能通过已知手段确定,同时也包括了行为人应该察觉到的潜在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帮信罪一定是网络诈骗吗
这一问题并非绝对确切。所谓“帮信”罪,是指行为人在明知他人以信息网络为工具实施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其实施犯罪活动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信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又或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便利协助。尽管网络诈骗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一种常见方式,然而,“帮信”罪并不仅仅限于此,它还涵盖了其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类型。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为他人提供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所需的帮助,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触犯“帮信”罪。至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帮信”罪,则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加以判定。
关于帮信罪是否必须追缴违法所得,答案是肯定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却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构成帮信罪,违法所得需依法追缴。单位犯罪时,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都将受罚。此罪需故意为之,过失不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主观心态至关重要。轻微情节者,可能被判处拘役、罚金或仅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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