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能缺席审判吗
职务侵占罪是否可进行缺席审判?
针对职务侵占这一类的案件,原则上无法进行撤诉操作,因为它们属于公诉性质的案件。
然而,如果案件符合下述任一情况,便将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启动的司法程序亦应予以撤销、驳回起诉、终止审判或是宣布被告无罪:
1、经过国家元首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发布特赦令,被赦免者得以免除全部或部分刑罚;
3、案件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较小,不被视为犯罪行为;
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离世;
5、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
6、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具体是怎样的
在公司、组织或其他团体中担任职务的员工,如果滥用其职权来非法侵吞本单位的财产,并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将会被判罚不同时间长短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处罚。
具体而言:
(1)若非法侵吞的财产数量较大,那么该员工将会受到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以及相应罚金的处罚;
(2)若是非法侵吞的财产数量庞大,那么该员工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十年,同时也会面临罚金处罚;
(3)而当非法侵吞的财产数量极其巨大时,该员工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也会面临罚金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职务侵占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涉及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条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立案条件必须符合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组织中的雇员,通过利用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优势地位,将本应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情况;其次,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常是指行为人利用自身作为单位财物的主管、管理者、经营者或经手者的身份和地位,实施侵占行为。而侵占的方式则多种多样,例如直接侵吞、秘密窃取、虚构事实骗取等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侵占金额尚未达到六万元的标准,但如果存在多次侵占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恶劣情节,同样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时,不仅要考察其侵占手段、侵占金额以及其他相关情节,同时也要对这些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职务侵占罪一般不可缺席审判,属公诉案件,原则上不能撤诉。但有以下情形可免于追究刑责:1.经特赦免除刑罚;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3.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4.嫌疑人已死亡;5.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6.其他免予追究刑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