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枪支正当防卫打死人怎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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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法持有枪支导致的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若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持枪防御,并且被视为正当防卫的范畴时,则防卫者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然而,如持有枪支的行为涉及到非法占有或非法持有等违法犯罪问题时,通常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非法持有枪支正当防卫打死人怎么处罚

一、非法持有枪支正当防卫打死人怎么处罚

非法持枪行为如何影响正当防卫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

关于持枪防卫的法律判定上,倘若确属正当防卫的范畴,那么对于这种防卫行为是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的;

然而,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械,对于其持枪行为,依据常规情况来看,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非法持有枪械怎么判刑,法律有哪些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非法持有枪械的罪犯,应判处下列三个等级的刑罚:首先是情节轻微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次是如果其行为情节严重,那么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来说,该条款涉及的内容适用于违反了枪支管理法规,擅自拥有或持有枪支的人员。这些人将会受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制裁,其非法占有私藏枪支以及弹药的行为,都将受到司法机关的严惩,最低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人员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身为政府官员,合法配有公务用枪的人员,如若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给他人使用,同样也会受到与罪行严重程度相当的刑事处罚。对于那些合法配有枪支的人员,倘若非法将枪支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发生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也将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此外,根据同样的法规,任何违法单位触犯了上述刑罚条款,同样要接受罚款等民事处罚,同时还需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以期我国社会秩序得到有效保证。《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持有枪支伤妻女怎么判

非法持有枪械原本便已触犯法律红线。若是涉及到非法持枪者蓄意伤害其妻女这一情况,则将承受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首先,非法持有枪支无疑已经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的罪名。接下来,对他人故意施以伤害的行径,便有潜在的故意伤害罪的风险。在量刑方面,将会全方位地权衡犯罪的情节、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当事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诸多因素。若不幸导致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那么量刑的力度恐怕会相应加重。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公正判决。

在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案件中,若属正当防卫,防卫人不负刑责。但非法持枪系违法行为,常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处罚。因此,非法持枪可能增加正当防卫的复杂性,影响法律责任的判定。持有枪支需谨慎,以免陷入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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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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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警察必须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使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侵害行为:
(一)暴力劫持或控制飞机、船舰、火车、电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时
(二)驾驶交通工具蓄意危害公共安全时
(三)正在实施纵火、爆炸、凶杀、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时
(四)人民警察保卫的特定对象、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时
(五)执行收容、拘留、逮捕、审讯、押解人犯和追捕逃犯,遇有以暴力抗拒、抢夺武器、行凶等非常情况时
(六)聚众劫狱或、拘役所、拘留所、和劳改、劳教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行凶、抢夺武器时
(七)人民警察遭到暴力侵袭,或佩带的枪支、警械被抢夺时。
二、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可以按照1980年7月5日批准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使用警械直至开枪射击。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停止防卫行为:
(一)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二)不法侵害行为确已自动中止
(三)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
四、人民警察在必须实行正当防卫行为的时候,放弃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果轻微的,由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五、人民警察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人民警察在使用武器或者其他警械实施防卫时,必须注意避免伤害其他人。
七、本规定也适用于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其他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
什么是正当防卫,动物可以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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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正当防卫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
二、能否对动物进行正当防卫对动物侵袭的问题要作具体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动物的侵袭大体上有三种情况:

1)动物的主人故意驱使动物去侵袭他人或他人财产。例如,甲唆使其训练有素的猎犬去咬乙的家禽。在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行为,猎犬是甲毁损他人财物的工具。这时如果乙殴打猎犬,表面看来,乙是对猎犬加以反击,但实际上受损害的仍是猎犬的主人甲,反击猎犬,就是损害甲的财产利益。所以在这种条件下,反击动物的侵袭是正当防卫行为。

2)某人的动物被别人驱使而侵袭他人或他人财产。例如,张三把李四的牛偷偷牵出来去撞王五,王五把牛打伤或打死。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打死牛并不是张三的财产,王五的行为并不是针对不法侵害者的利益,因而,其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其行为正好与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相符。紧急避险相对正当防卫的一种重要不同就是所损害的不是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而是与侵袭无关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王五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是紧急避险。

3)某人的动物自己伤人,造成对别人的威胁或损害,结果被人打伤或打死。因为不法侵害行为是针对人类而言的,动物自身的行为在刑法上谈不上什么不法侵害。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存在所谓正当防卫问题,应视为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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