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怎样避免被坑

最新修订 | 2024-10-18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02人
专家导读 在购置新建住房并缔结购房合同时,务必要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注意事项:首先,要明确规定关于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其次,要对卖方是否依法拥有所售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深入调查和确认;最后,还要详尽地讨论和协商各项协议条款内容,例如买卖双方的基础信息、房产的核心要素、双方的权益及义务,以及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的具体处理办法等等。
签购房合同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怎样避免被坑

一、签购房合同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怎样避免被坑

签署购房合同的主要事项有哪些以及如何有效规避可能的风险

在购置新房时,签署购房合同时需留意以下几点重要事宜:

首先,要清楚地界定逾期交房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

其次,需要对出卖方是否具备合法的房屋处置权进行严格审查;

最后,务必明确各项协议条款,其中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详细状况,以及买卖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以及关于违约行为的具体规定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签购房合同草签后能退房

关于上述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关注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

如果合同已有明确规定,那么我们应依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反之,若合同并未作出相关说明,则人们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是,这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实际情况还需考虑到退房的原因,毕竟是否存在合法且合理的理由也是关键因素之一。

通常来说,签订的合同都会明确规定定金的责任以及违约的责任。

而对于当事人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甚至是履行合同义务时违背了相关协议,那么他们就应该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者为损失负责这样的违约责任。

从法律角度出发,一旦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者以自身行为代表的方式明确展现出不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对方在履行期限结束前皆可要求该方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签购房合同时发现五证不全怎么办

在签订房产购买合同时,如若发现在五个证件中存在任何缺漏,将可能面临重大且潜在的法律风险。这五种证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您发现这些证件有所缺失,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签署合同之前进行深入的调查与核实。因为这种情况下,该份合同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从而导致您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例如房屋的质量问题、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是否能够按时交付等等。在这个时候,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所有的五种证件。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您应该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沟通的记录等等,以便于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这份合同,要求对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且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总而言之,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必须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购房签约需谨慎,应明确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核实卖方房屋处置权合法性。确保双方信息准确,房屋状况详尽描述,权责分明。详细规定违约条款,签约前务必认真审阅合同内容,避免后续产生纠纷,保障自身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签购房合同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怎样避免被坑
一键咨询
  • 143****4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2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6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如何避免网购假货
1、看宝贝LOGO识保障。2、看评价比看信用级别要靠谱。3、注意宝贝的细节实拍。4、勤搜索,多比较,货比三家更可靠。5、在专业的导购网站挑选6、保留聊天记录。7、退货宜快不宜迟。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租房遇到坑,怎样避免租客受骗
[律师回复] 房产中介坑骗顾客事件频发,租房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呢,如下是避险的一些措施: 一、查证件。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租房中介的正式称谓是“房地产经纪公司”,其要求是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拥有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经纪人4名以上,同时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两项才是一个正规合法的经纪公司。而且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 二、货比三家。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交了钱之后,发生纠纷。 三、细看合同。在与中介公司签署“中介代理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到那时再发现已经为时过晚。 四、不要和中介人员进行私下交易。有些中介人员为了赚取更多的佣金会选择私下做单,以低于公司收取标准的佣金诱惑顾客。有些客户为了节省中介费,在其怂恿下,便使用了这种做法。但是殊不知,在隐瞒公司的情况下,与中介人员个人私下进行交易,很难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目前存在个别中介人员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的现象,一旦发生这种现象,购房者就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而且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是完全可以不负责任的。 五、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虽然说中介公司有审查证件的责任,但有些中介人员并不是十分负责,所以最好自己亲自审查,以免被假房东诈骗。之前发生的一些诈骗事件大多都是房东证件不全或者身份不对应,而当事人又没有防范意识造成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六、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管局投诉。
签订电子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避免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电子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避免纠纷
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我国在《电子签名法》第5条中规定:符合下类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件形式要求:
(1)能够有效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
(2)能够可靠的保证自最终形成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在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另外,合同的成立可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为避免发生纠纷时证据的丢失与不完善导致不必要的损失,电子签名也是一种非常值得推荐的方法。
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成都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
电子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只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电子合同的生效
电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以及约定的生效要件。
签订电子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避免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签订电子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避免纠纷
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我国在《电子签名法》第5条中规定:符合下类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件形式要求:
(1)能够有效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
(2)能够可靠的保证自最终形成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在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另外,合同的成立可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为避免发生纠纷时证据的丢失与不完善导致不必要的损失,电子签名也是一种非常值得推荐的方法。
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成都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
电子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只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电子合同的生效
电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以及约定的生效要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何避免购房陷阱
1、精装房要重视验房2、警惕南北通透户型的骗局3、楼间距过小,一定别买4、小区停车位配比至少要达到1、5:15、尽量不要选择低楼层6、不要亲信售楼人员对于周边配套的描述7、一期的房子一般位置都不大好8、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购房时应注意什么,才更好地避免物业纠纷?
[律师回复] 购房者购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才更好地避免物业纠纷 ①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 ②入住时一定要严格验房,查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并实地看房,有问题的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并妥善解决; ③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敦促其采取措施修复; ④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 纠纷出现后,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①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②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③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违法后果: (l)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要求其限期缴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2)物业管理公司有下列行为的,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关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①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 ③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④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 ⑤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5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避免房屋延期交付的风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房屋延期交付如何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建议购房者在该公司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交房时,可以根据合同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与该公司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若低于造成的损失的,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二、如何规避房屋延期交付的风险房屋延期交付对于业主来说是一件很烦恼的事情,本文教你如何防患于未然,规避房屋延期交付的风险。房屋延期交房对于购房者来说是最头疼的一件事,因为房屋交付时间的改变,就可能改变购房者的计划,如耽误婚房使用等问题。那么如何规避房屋延期交付的风险呢
1、看清合同再签也不迟对于大多数的购房者来说,买房子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对于买房子需要注意的细节方面都不甚了解,尤其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更是不知道该注意哪些方面。“当时见这里的房子卖得比较火,好不容易选上一个比较满意的户型和位置,合同没细看就签了,也不知道上面规定了什么内容”。据了解,开发商在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站签订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的具体条款还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经签署,即起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按合同内约定的条款认真执行。业内法律人士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以及若出现延期交房该如何约定赔偿等。
2、交房时间越明确越好为什么强调让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那是因为该时间直接能够影响到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起算时间。据律师介绍,延期交房违约金起算时间,一般是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期限,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在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时,卖方若不能向买方交付房屋的,卖方应在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向买方计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3、延期交房不影响月供今年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频出,最近关于“各商业银行将从11月1日起,全面取消房贷七折利率,银行给予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下限调整为同档期基准利率的85%”的消息更让许多购房者感到购房压力。对于新利率施行之前的房屋贷款仍将按照以前的政策执行,只是对于以后的房屋贷款利率将按照新政策执行后的要求办理。
租房中介坑骗顾客,如何避免租房风险?
[律师回复] 房产中介坑骗顾客事件频发,租房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呢,如下是避险的一些措施: 一、查证件。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租房中介的正式称谓是“房地产经纪公司”,其要求是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拥有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经纪人4名以上,同时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两项才是一个正规合法的经纪公司。而且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 二、货比三家。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交了钱之后,发生纠纷。 三、细看合同。在与中介公司签署“中介代理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到那时再发现已经为时过晚。 四、不要和中介人员进行私下交易。有些中介人员为了赚取更多的佣金会选择私下做单,以低于公司收取标准的佣金诱惑顾客。有些客户为了节省中介费,在其怂恿下,便使用了这种做法。但是殊不知,在隐瞒公司的情况下,与中介人员个人私下进行交易,很难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目前存在个别中介人员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的现象,一旦发生这种现象,购房者就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而且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是完全可以不负责任的。 五、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虽然说中介公司有审查证件的责任,但有些中介人员并不是十分负责,所以最好自己亲自审查,以免被假房东诈骗。之前发生的一些诈骗事件大多都是房东证件不全或者身份不对应,而当事人又没有防范意识造成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六、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管局投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微信群主屡被问责,怎么操作才能避免掉坑?
并不是群内只要有违法言论或者行为,群主就会被问责,而是在群主不加理会,放任其发展,以致产生了危害后果,那么群主才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并且其中还涉及到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房产中介坑骗顾客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
[律师回复] 房产中介坑骗顾客事件频发,租房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呢,如下是避险的一些措施: 一、查证件。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租房中介的正式称谓是“房地产经纪公司”,其要求是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拥有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经纪人4名以上,同时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两项才是一个正规合法的经纪公司。而且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 二、货比三家。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交了钱之后,发生纠纷。 三、细看合同。在与中介公司签署“中介代理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到那时再发现已经为时过晚。 四、不要和中介人员进行私下交易。有些中介人员为了赚取更多的佣金会选择私下做单,以低于公司收取标准的佣金诱惑顾客。有些客户为了节省中介费,在其怂恿下,便使用了这种做法。但是殊不知,在隐瞒公司的情况下,与中介人员个人私下进行交易,很难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目前存在个别中介人员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的现象,一旦发生这种现象,购房者就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而且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是完全可以不负责任的。 五、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虽然说中介公司有审查证件的责任,但有些中介人员并不是十分负责,所以最好自己亲自审查,以免被假房东诈骗。之前发生的一些诈骗事件大多都是房东证件不全或者身份不对应,而当事人又没有防范意识造成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六、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管局投诉。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5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买房时怎样避免中介圈套,购房者如何避免中介
[律师回复] 购房时,买卖双方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中介圈套 细数房产中介3大骗术: 1.一房多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购房者买房心切的心理,一房多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我国法律规定,确定买卖的只有定金,买卖如果没有成交,违约方需要赔偿两倍定金给损失方,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受害的购房者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2.利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 房产买卖中,我国法律规定是房地产中介按房产成交价格的3%到5%提取佣金。但是在现实中,中介往往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交易双方很难了解到真实的出售价格,差价则由不法中介赚得。 3.挪用客户的资金进行牟利。 很多中介公司要求购房者在合同签订的3天内,将首期款(一般是售房款的两到三成)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之后等到合同生效之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付给卖方。由于法律漏洞,这些房款会在中介公司的账户上停留一些时间。房产公司的业务量大,加上缺乏监管,一些不法房产中介就利用收、付款的时间差,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挪用这些资金,用于炒房、炒股,或开设门店,追求短期的利润。 其实,中介的这些做法就相当于是“小银行”,开设的门店就等于银行的营业网点。吸纳的房款越多,这些欠款就有更大的空间来挪用。最后造成一些中介公司的“超常规发展”,开设的门店越多,但交易量却很少。可怕的是,一旦楼市整体下滑,资金链条发生断裂的话,中介公司就会面临很大的交易风险。 投资房产需谨记8招: 1.作为售房者,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最好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权代理(实际上是转租)的房屋。 2.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合同。 3.卫生费等费用要划清楚该由谁来交。 4.收房时要仔细,应当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5.口头的协议记得在合同中落实。 6.房产交易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如录音、录像等,防止中介耍赖。 7.押金凭证要保管好,不可将其交由中介保管。 8.如果是租房的话,应当注意看清楚晚交房租的滞纳金是如何收取的,不可听信可晚交房租的口头承诺,否则中介公司可能依照合同收取。
购房者如何避免购房广告纠纷?
[律师回复]
一、售楼广告是不是要约最高人民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了《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该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房地产销售广告要约邀请与要约及约束力范围制定了司法标准。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开发商及业主的切身利益。
二、购房者如何避免售楼广告纠纷广告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布的,法律上一直把它作为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中将符合条件的售楼广告的法律性质界定为要约无疑是一个重大突破,但对于该解释中所限定的条件我们在司法实践不能忽视,不能将所有的宣传广告中的承诺均视为要约。《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中对构成要约的售楼广告的条件做出了限定,即:
1、在开发规划范围内;
2、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只有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宣传广告才构成要约,否则仍是要约邀请。但是,司法解释中对构成要约的宣传广告的具体的操作标准并不明确,到底什么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这将最终将交由法官自由量裁,而实践中往往关于重大影响的尺度的把握比较含糊。不难看出,“重大影响”是认定宣传广告的一个很关键的内容,也是实践中最难认定和准确把握的,因而也是近年争议一个突出问题。对这个问题,至少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如果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一旦被写入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并且只要要约邀请一旦具体化,应该被视为要约,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对于消费者,要想开发商对消费者的广告承诺有保证,最保险的办法还是请律师协助,把广告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形成具体合同内容,才能根本保证购房者的权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避免出现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避免出现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怎样避免购房贷款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何避免购房贷款风险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才可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
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如工行上海分行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如为借款人调整贷款期限、允许借款人变更抵押物、变更房地产权利人等。
3、要选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等额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1)采用等额还款还款方式,还款额将保持不变(调整利率除外),方便还款,但支付的利息款较多;
(2)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在逐渐减少。
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要先对两种还款方式进行了解,确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
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贷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会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
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
提供准确的联系地址方便银行与他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
6、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
每月应按约定还款日,委托贷款银行从自己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上自动扣款,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
二、按揭没办成购房首付能退吗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没办成的话,且购房者又不能继续支付房款的话,那么开发商有权解除购房合同。所以,按揭没办成首付是否可以退,取决于购房合同解除的后果。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导致按揭没办成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而在解除合同以后,虽然购房者不用再交纳剩余房款,但是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从理论上说,按揭没办成导致购房合同解除以后,首付款应当返还。但是,由于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为了防止购房者逃避违约责任,所以开发商一般会拒绝予以退还,直到作出最终判决。
如果按揭没办成功不是购房者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在购房合同解除以后,首付需要退还,而且开发商还必须退还相应的利息。
怎么避免购房定金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避免购房定金纠纷
一、定金在签定合同前收取不平等
定金的主要功能履行合同和证明合同,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定金是在合同签定后才收取的。但时下的购房定金,却是在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签订之前缴交的,反而成了合同签订和成立的前提条件。
就一般商事合同来说,由于交易双方对信息的掌握是基本均等的,因此,一般商事合同在订约前收取定金有其合理性基础,但是,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很难做到消费者与开发商交易信息的均等,消费者大多都是在不了解房屋全面信息的情况下完成购房程序,定金的存在更使消费者选择的余地变小,因此,尽管开发商存在非根本性违约的情形,消费者仍然不得不接受不公平的交易,其权益有无保证是建立在开发商的良心之上。因此,定金的收取是有失公平合理的。
二、定金该收但要有预售证
许多发展商认为收取买家一定的定金是合理的。有发展商表示,作为卖家,最怕消费者说好保留,但最后又不要的情形出现,如果发展商不收取定金,消费者无法受到任何约束,那么发展商的销售行为就得不到保障。
另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购房定金是属于我国担保法中的“立约定金”,其功能是督促合同的签订,因此它的存在是合法的。在交纳定金后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执行,作为发展商一定要具备了预售证才可收取定金,否则,收取的定金不具有法律的效力。对于交纳定金应该制作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如规定一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则发展商不再归还购房者定金,因为发展商在等待购房者认购过程中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
很多购房者认为不签合同定金就没有了,但是如果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尤其是开发商有违约的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回的。
三、《认购书》需要统一文本
对于如何避免“定金纠纷”,有业内人士指出,眼下的“定金纠纷”,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行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建设部门已公布了房产交易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但在交纳定金时所签订的《认购书》内容却没有统一的规范,发展商都是自行拟定,五花八门,也为纠纷种下了祸根。建议由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认购书》文本,向社会公示后予以确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避免出现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如何的?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避免出现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如何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找中介卖房会有哪些风险,怎样避免中介坑人
[律师回复]
一、找中介卖房会有什么风险?
1、报价有风险
在中介报价之前给房子合理估价,卖方可以询问小区同户型的房子卖价多少,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近期同小区、同户型房屋的交易价,再结合自己房屋的装修装修、楼层等合理估价,而后根据中介的建议给自己的房子定价,有的中介,为了让房子卖的快,早拿提成,可能会压低房价。或者有的中介,想卖个高价钱,多一些提佣,耽误卖房时间。
2、独家委托有风险
在你办理独家委托后,中介会承诺一定期限内将您的房子卖出,并给您一定的保证金,若房子卖出去,您返还保证金,若房子没卖出,保证金归您;但在约定期间内,您只能委托这一家公司出售您的房子,若您的房子在其他家出售了,那您需要向该中介公司赔偿违约金。独家委托确实有优势,比如:卖房快(优先推广)、客户多(经纪人更多机会)、更安全(无议价风险,效率高)。
但办理独家委托需慎重,选靠谱、有实力的中介公司能保证以上三个优势。否则不仅房子不好卖,从其他公司交易了,还要赔钱。
3、有信息泄露风险
房子刚刚挂出去,有的房主会接到很多“小额贷款”、“资金周转”、“新房出售”等骚扰电话,这些都是信息泄露。在挂房源的时候,您除了房子地址、姓名、电话外,还有家庭、身份证等信息,因此十分危险。
4、后续尾款难追收风险
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包括银行免签、缴税过户、办理抵押、物业交割等等,如果遇到不靠谱的中介,一旦签完约,收完中介费,很可能会消极怠工,后续的流程不配合办理,卖方业主很难拿到钱,甚至有追不到尾款的情况。
二、怎样避免中介坑人?
1、卖房前咨询价格:心中有数,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给房子定价
除了比较通宵去同户型房子的价格,你还可以网上查询小区历史房价走势。另外,你还可以去找不同中介,以“买家”身份咨询同小区、同户型的房价。
2、多多沟通,防忽悠
中介公司会根据客户的看房情况给卖方反馈,但也可能也会以客户的名义去打压房价的。这时卖方就要根据个人需求再确定一下房子的价格。
不着急价格可比市场价高一点,着急需比市场价低一点。卖方自己稳住,并多与卖方沟通才靠谱。
3、不行换人
一套房子从挂牌到签约,都会有一个周期。比如北京房子周期一般在一个半月左右。如果时间超过2个月,就需要和中介公司沟通了,最好找经理级别的。
只要房子不存在瑕疵,卖不出去无非两个原因:价格高,中介没有推荐。如果是中介不出力,沟通之后还是没效果,再找其他中介公司挂牌。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5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购房者如何避免一房多卖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者如何避免一房多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审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产权。
通过房产管理部门看产权有无争议,防止假产权证,避免“一房多卖”,或是无证的违章建筑。
2、审查房屋产权的真正归属。
看产权证上业主姓名与售房者身份是否一致,有无其他共有人。防止无权的人或者是部分产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有的,或继承人共有的房屋,那么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不能到场的,应当出具公证委托书。因为依照法律规定,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转让共有财产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3、审查房屋产权转移是否受到限制。
看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查封,有无被抵押,是否是允许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近期是否被列入拆迁范围等。房屋的用途是民用还是商用。土地使用权是出让还是划拨,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还有多长,是否划算,是否是农村集体土地,因为现行法律法规还不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
4、实地查看房屋的现状。
看房屋的坐落与产权证的登记是否一致,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当,房屋的结构质量、通风采光、供电、供水、供气、交通状况等是否理想。
5、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
如果买房时,房主与第三人还存在着租赁关系,在此情况下,买受人虽然能取得房屋产权,却有可能因租赁期未满而无法入住;或买卖合同可能因为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而被撤销,从而陷入诉讼纠纷之中。
企业并购要避免哪些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并购要避免哪些风险问题解答如下,
1、在并购重组前积极进行税务尽职调查,及时识别并购公司隐藏的致命税务缺陷。
2、规划并购重组税务架构与交易方式。
3、提升并购重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
  企业并购重组潜在的法律风险
  
1、税务风险
  在股权收购的情形下,被收购公司的所有历史遗留税务问题都将被新股东承继,实务中,可能存在的历史遗留税务问题通常包括:假发票、纳税申报不合规、偷税、欠缴税款等。
  
2、财务风险
  主要是被并购方在并购过程中对提供给并购方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进行虚假陈述,以增加其谈判的筹码,在并购的谈判中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是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财务风险一般集中在虚列资产或隐瞒负债方面,隐瞒负债的主要作法是银行贷款和各种应付款应列而未列,虚增资产是指被并购企业对固定资产高估或少提折旧。
  特别是对于已经停产的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有些生产设备可以不提折旧,但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却在下降,被并购企业通过少提或不提坏账准备从而增加了应收账款净值或者通过高估存货价值,对无形和递延资产摊销期延长和长期投资权益虚增等。
  
3、职工安置的风险
  并购方往往会在接管目标企业后面临职工安置的问题,并购方将代替被并购方履行几乎所有的原始雇佣合同中的义务,包括薪金、补偿金、退休金等由雇佣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债务。
要如何避免购房定金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避免购房定金纠纷
一、定金在签定合同前收取不平等
定金的主要功能履行合同和证明合同,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定金是在合同签定后才收取的。但时下的购房定金,却是在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签订之前缴交的,反而成了合同签订和成立的前提条件。
就一般商事合同来说,由于交易双方对信息的掌握是基本均等的,因此,一般商事合同在订约前收取定金有其合理性基础,但是,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很难做到消费者与开发商交易信息的均等,消费者大多都是在不了解房屋全面信息的情况下完成购房程序,定金的存在更使消费者选择的余地变小,因此,尽管开发商存在非根本性违约的情形,消费者仍然不得不接受不公平的交易,其权益有无保证是建立在开发商的良心之上。因此,定金的收取是有失公平合理的。
二、定金该收但要有预售证
许多发展商认为收取买家一定的定金是合理的。有发展商表示,作为卖家,最怕消费者说好保留,但最后又不要的情形出现,如果发展商不收取定金,消费者无法受到任何约束,那么发展商的销售行为就得不到保障。
另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购房定金是属于我国担保法中的“立约定金”,其功能是督促合同的签订,因此它的存在是合法的。在交纳定金后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执行,作为发展商一定要具备了预售证才可收取定金,否则,收取的定金不具有法律的效力。对于交纳定金应该制作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如规定一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则发展商不再归还购房者定金,因为发展商在等待购房者认购过程中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
很多购房者认为不签合同定金就没有了,但是如果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尤其是开发商有违约的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回的。
三、《认购书》需要统一文本
对于如何避免“定金纠纷”,有业内人士指出,眼下的“定金纠纷”,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行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建设部门已公布了房产交易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但在交纳定金时所签订的《认购书》内容却没有统一的规范,发展商都是自行拟定,五花八门,也为纠纷种下了祸根。建议由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认购书》文本,向社会公示后予以确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签购房合同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怎样避免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