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三天后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三日后的处理办法
刑事拘留结束后,通常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后果:第一种情况是,刑拘期限延长至37天,在此期间,被拘留者可能面临逮捕的命运,亦或是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而另一种情况则是,被拘留者在交纳了保证金或找到担保人之后,得以离家返居,但必须遵守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地区的规定,此外,他们仍需静待法院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审理。至于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及预审阶段,职能上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而检察、批准逮捕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和提起公诉等环节,则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主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刑事拘留三天可以放出来吗
有关释放在通常情况下是相当困难的。除非被告人无法满足应当被拘留或逮捕的条件,抑或是依法提出了申请并获得了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规定的第六十七项内容,当公检法等相关机构在面对以下特定情形时,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操作:(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2)如果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场景;(3)对象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同时怀孕或正在哺乳子女的妇女,同样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4)倘若羁押期间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那么也需要进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三天怎么延长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刑事拘留,其延长需遵循合法性的要求。一般而言,当出现特定状况时,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相应延长一至四天。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天。在决定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之前,公安机关应在原拘留期限届满前,向检察院提交延长拘留期限的申请,同时附上相关事例的详细资料。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将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做出是否批准延长的决定。值得强调的是,刑事拘留的延长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且需要有充足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作为支撑。
刑事拘留结束后,可能延长至37天并逮捕或取保候审,或交纳保证金/找担保人后返家,但不得离开所在城市,并等待进一步审理。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逮捕及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