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未达到轻伤程度的人身伤害事件,此类案件应交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处理;而对于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案件,其管辖权则归属于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进行侦办。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伤势未知或者难以界定管辖范围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应优先将该案交给最初受理此案的部门进行初步处理,等待进行详细的伤势评估之后,再按照第四条和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移交给其对应的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管理。若因为管辖权问题引发了争端或存在疑义,应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指定管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时,若该案件满足刑事案件立案的明确标准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之内,那么应立即将其转变成刑事案件,遵循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规定来开展工作。
具体来说,应当整理撰写呈请立案报告书,并上报给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进行审批,以获得立案许可。
其后,公安机构应当展开深入的调查和侦查工作,全面详尽地搜集、调取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罪证或无罪证据,以及罪行较轻或者罪责较重的相关资料,并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罪不赔偿是不是以最高判
在审理涉及故意伤害罪行的事件过程中,倘若被告人未能积极地勇于承担自己对被害者所造成的损失,其在量刑方面极有可能因此而受到负面影响,拥有得到从轻处理的机会较为渺茫。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会面临最高刑罚,具体的判处结果往往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因素可包括犯罪行为的使用手段、实施情节、实际所导致的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自身的主观恶性及其在认罪态度上的表现等等。假使犯罪行为的手段极其残忍、所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且被告人并无任何悔过之意,那么在量刑时便会倾向于更为严厉的方向进行考量。然而,如果存在其他能够减轻刑责的情节,例如主动投案自首、立下专案立功等,即使缺少经济赔偿措施,也未必就会直接判处为最高刑罚。总的来说,通过法院在全案处理过程中所进行的审慎综合判断,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最终判决是完全可行的。
刑事案件中的故意伤害罪审理管辖权归属取决于伤势程度。轻微伤害由公安派出所处理,重伤则由刑事侦查部门侦办。伤势不明或管辖争议时,先交初受理部门处理,评估后按规定移交主管部门。管辖权争端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