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能否得到不起诉的待遇?
猥亵罪案并不适用私下调解解决,亦即刑事和解原则并非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刑事案件。该原则仅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且此类案件必须源于民间纠纷,触犯刑法第四章或第五章中与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相关的犯罪以及侵犯财产权益的相关犯罪。
此外,对于那些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型犯罪,亦得适用此原则以达成补偿受害人、争取不被起诉至法院的目的。
然而,对于诸如强制猥亵、侮辱罪以及猥亵儿童罪等直接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显然并非由民间纠纷引发,故无法通过刑事和解获得受害者的谅解,此类行为理应对相应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强制猥亵罪想要从轻处罚应该怎么办
对于涉嫌犯有强制猥亵罪的嫌疑人而言,若欲获得从轻量刑的机会,应当考虑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积极争取立功表现。
所谓自首,即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坦白交代自身所犯下的罪行,以期得到宽大处理。
而立功则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其一,犯罪分子揭露他人的犯罪事实,且经过调查核实确为真实;
其二,犯罪分子提供关键性的线索,使得侦查机关能够成功侦破其他案件。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强制猥亵罪获得家属谅解怎么判
对于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的罪犯,若其罪行得到了亲属的谅解,在量刑环节确实可能影响最终审判结果。然而,具体的判决仍然需要全面权衡各种相关因素。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在此过程中,亲属的谅解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法院在裁决时将会充分考虑这一点。然而,判决结果还会受到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等情节同样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关于强制猥亵罪获得亲属谅解后的判决,必须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强制猥亵罪不适用于刑事和解,无法通过私下调解获得不起诉待遇。此罪直接侵害公民人身权利,非民间纠纷引发,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通过刑事和解逃避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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