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由谁陪

最新修订 |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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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的责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之人员包括如下几类:(1)触犯刑法者及尚未受到刑事追责的其他共同侵权人;(2)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犯的遗产继承人们;(4)共同违法犯罪案件中,在案件审判终结之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于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依法必须承担赔偿义务的其他团体或个人。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由谁陪

一、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由谁陪

故意伤害罪之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主体

承担赔偿责任之人,具体可包括以下几类人员:其一是涉及犯罪行为刑事被告及尚未受到法律追究的其他共同侵权者;其二则为刑事被告的监护人;其三是被判处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均应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再者,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若案件于审判终结前犯罪被告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和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由他人或单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二、交通肇事罪是否会判缓刑

若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则可依法适用缓刑制度。

缓刑的具体条件分别为:

(1)犯罪行为人被法院判决处以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人;

(2)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情况者,均可被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2.存在着良好的悔罪表现;

3.其再次犯罪的风险较低;

4.如果缓刑宣告不至于给所属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同时,对于犯罪过程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正在孕期中的妇女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公民,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便应宣告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故意伤害罪的定罪依据有哪些规定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判定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条文进行规定。该罪名的定性过程中,关键所在在于伤害行为与实际造成的伤害结果以及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其中,伤害行为既包括蓄意实施的殴打、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涵盖了过失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而伤害结果则需要达到轻伤级别及其以上,其中包括轻伤、重伤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在判定故意伤害罪的时候,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即他是否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构成实质性的损害,并且他对此是持有希望还是放任的态度。为了有效地支撑定罪结论,我们将运用到诸如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词、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和专家鉴定意见等多元化的证据材料,以充分证明侵犯犯罪行为真实存在。总的来看,对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是一项需要多角度深入分析各种因素的复杂法律判断过程。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包括刑事被告、其他共同侵权者、刑事被告的监护人及被判处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若共同犯罪案件被告在审判前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和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应由其他责任人或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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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二种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还有就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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