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必须要喝酒吗
危险驾驶罪是否必须涉及酒驾
答案并非绝对肯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涵盖了以下几种行为表现形式:
首先,在道路上进行的追逐赛车行为,且情节极其恶劣的;
其次,由于酒精的作用而导致的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第三,负责营运校车业务或进行乘客运输服务的工作人员,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出既定速度范围行驶的行为;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在运输环节中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并可能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也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可以要缓刑吗
若满足相关缓刑规定,即可进行尝试。
至于针对危险驾驶行为的缓刑,其适用条件主要如下:
当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同时符合如下几个条件,便可以依法宣告缓刑。
对于其中不满十八周岁、处于孕期或者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同样需要依法宣告缓刑。
具体而言: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存在明显的悔过自新的表现;
(三)未曾再次犯罪的可能;
(四)宣告缓刑不会对犯罪人员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任何重大负面影响。
参照《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能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可以宣告缓刑。
这其中包括:
(一)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二)胸怀愧疚、积极悔罪;
(三)无再度犯罪的可能性;
(四)宣告缓刑不会给所处社区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同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类型的活动,进入特定范围的区域、场所,与特定的人员发生交往。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被判处了附加刑,那么附加刑仍然必须执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是不是交警管辖
对于制造危害行驶的犯罪行为,其侦查权限通常主要归属于公安机关中的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交警队伍。然而,要办理任何形式的刑事事例都需要多方紧密配合,并非仅靠交警单打独斗来完成。一旦发现有可能涉及到危险驾驶的行为发生,交警部门将会立即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其中包括对涉案人员血液内酒精浓度的精确测量以及搜集事发地的重要物证等具体事宜。如果经过初步分析,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该行为确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那么这些事例就将被移交至公安机关负责刑事侦查事务的特定部门,由他们接手进一步的侦查工作。随后,这些事例还需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和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公正合法的审理认定。因此,虽然交警在此类事件的事先调查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是整个事例处理的全过程却是由众多司法机构紧密协作共同完成的。
危险驾驶罪不仅限于酒驾。它还包括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载超速,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因此,危险驾驶罪的范围更广泛,并非必须涉及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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