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是三类犯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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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诈骗罪是否属于三类罪犯种合同诈骗犯罪被归纳至第三类严重犯罪之中。该类别犯罪主要包括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金融欺诈犯罪以及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大类型。其中,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形式,自然也包含于这三类犯罪之中。
合同诈骗罪是三类犯吗

一、合同诈骗罪是三类犯吗

合同诈骗罪是否属于三类犯罪

刑法领域中,“三类犯罪”一词特指涉及到职务犯罪,以及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欺诈犯罪,以及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类型。

具体来说,合同诈骗罪作为其中一种特殊罪名,被归类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中,这也表明了它与三类犯罪中的其他罪行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合同诈骗罪,顾名思义,是指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进行欺骗,从而获取对方财产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二、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有哪些法律规定

合同诈骗罪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下:

达到犯罪标准但数额较小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数额过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将给予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的处罚,并且在所有情况下均需负上相应的罚金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实施诈骗行为且财物数额过大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要进行罚款处罚;

而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会面对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处罚;

至于那些涉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处以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交出罚款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在此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当法律另有规定时,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合同诈骗罪可以调解么

合同诈骗罪作为典型的刑事犯罪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难以通过民事调解方式进行解决。然而,在解决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能诚恳地表示其已深刻意识到自身过错并希望得到受害人的原谅,他们可以采取诸如向受害人支付相应赔偿金、向受害人表达歉意等多种方式,寻求得到受害人的理解与宽容,从而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尽管如此,即便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这仅仅意味着在量刑方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得以享受到较轻的惩罚,但并不意味着罪名的改变或者对罪行的否定。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问题,公诉机关将会坚决按照法律程序提起诉讼,最终由法院依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合同诈骗的事件均可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只有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方可启动此项程序。

合同诈骗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归类于三类犯罪中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欺诈犯罪。它涉及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此罪行与职务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类型紧密相连,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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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案率高并呈逐年递增趋势票据诈骗犯罪日趋猖獗,并呈逐年递增趋势,且递增幅度以成倍势头上升。
2、金额巨大,银行、客户损失严重。票据诈骗犯罪的金额无论单笔还是合计数,均呈大幅上升趋势,且金额巨大。票据诈骗犯罪给银行、客户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威胁了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使银行票据结算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3、活动职业化和团伙化。许多票据诈骗犯罪活动都有比较严密的组织和周密的策划,犯罪分子内部分工明确,相互掩护,精心设计,设置圈套,骗取银行、客户资金,呈现出职业化和团伙化特点,形成票据印制、实施诈骗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一条龙“作业”。
4、手段多样化和智能化。诈骗手段多样化,如使用“克隆”票据、伪造投递假汇款电报、买通邮局工作人员拍发假查复电报等诈骗手段已从传统的办法向借助高科技手段转化,如采用计算机高清晰度扫描技术伪造他人签章部分犯罪分子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较熟悉银行业务。
5、以汇票为主,且有向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蔓延的趋势。票据诈骗犯罪以汇票为主,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又是重点目标,近年有向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蔓延的趋势。使用伪造、变造的进账单回单、收款通知、汇兑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
6、内外勾结案件较多。由于少数银行内部管理混乱、内控机制不健全,有章不循以及忽视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有的银行工作人员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为犯罪分子提供客户预留签章、提供虚假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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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刑法分则,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刑法条文: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
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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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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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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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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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刑事犯罪中的侵犯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的内容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
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1)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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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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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敲诈勒索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属于刑事犯罪中的侵犯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的内容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 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1)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2)要挟,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相要挟。 (3)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什么类型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属于刑事犯罪中的侵犯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的内容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 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1)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2)要挟,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相要挟。 (3)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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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属不属于三类犯罪
合同诈骗罪这一犯罪行为被归类为一种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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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律师回复]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犯罪类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信用卡诈骗罪归类在金融诈骗罪中,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信用卡诈骗罪主要表现以下几种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信用卡诈骗的特点
(1)信用卡诈骗犯罪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实施犯罪;
2、恶意透支。
其中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居多,因为伪造的信用卡没有起用金,一旦使用得逞,就会对特约商户、委托结算银行、合法持卡人或者是发卡机构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的侵害。
(2)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作案工具”,即伪造的信用卡多来源于境外地区。这些伪造的信用卡几乎都是境外的不法分子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制作而成,制作精良,几乎可以以假乱真。据查,上述伪造的信用卡是由不法分子采取窃取合法持卡人资料等方式伪造而成,之后,又以销售或者合作等方式交由其他不法分子携至境内伺机作案。所以,此类案件的真正“元凶”,即伪造信用卡的不法分子往往潜身境外,很难被缉拿归案。
(3)犯罪方式多系团伙作案。犯罪分子往往数人勾结,各自分工,骗得财物后各自分赃;他们往往寻找对大商场或珠宝行等特约商户情况较熟悉的无业人员,许以小利,利用他们持卡至上述特约商户刷卡消费,骗取黄金饰品、移动电话等贵重商品。有的境外不法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携带伪造信用卡的数量竟多达一二十张,交给无业人员持其中一张至特约商户购物消费,其本人则在附近“遥控”指挥,若发现被拒绝刷卡,即立即与身在境外的不法分子联系,若未被特约商户发现,则继续换卡骗刷。
(4)作案时间往往比较集中,作案对象大多是境外银行或其他发卡机构授权的特约商户。犯罪分子大多是在短时间内连续持伪造的信用卡至大型商场、珠宝行或者是高级娱乐场所等特约商户疯狂购物、消费或者提取现金。在特约商户或者结算银行发现被诈骗之前,犯罪分子已经骗得大量价值昂贵的商品。
敲诈勒索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敲诈勒索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敲诈勒索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属于刑事犯罪中的侵犯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的内容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
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1)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2)要挟,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相要挟。
(3)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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