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开庭有什么条件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在开庭审理方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意味着此案已圆满结束。
至于是否会面临判刑问题,应由国家司法机构依据案件客观事实与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裁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获得取保候审,也并非等于案件已经彻底完结。接下来,该案件仍将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经过审理并提起公诉后,则将送交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在开庭结束后的较短时间内,将下达判决书。法院将根据庭审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证据及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被告,法院亦会依法进行判刑。在此期间,无论是对案件的侦查、起诉还是审理工作,都不能停止。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情况,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而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事宜,应当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以及相关单位。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聘请的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一般是谁去办理
在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员,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那些最近的亲戚们,还有那些已经被逮捕并准备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的嫌疑人,都有权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请求。一旦公安机关经过全面评估和慎重思考后,认可了该请求,那么便会以法律途径来处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如果此举未得到公安机关的支持,依照规定,公安机关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请求的申请方通知这一结果,并且要详细解释原因。在公安机关做出是否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的决定时,需强制性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适当的担保人或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对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无论其罪行的严重程度如何,无论案件的具体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几何,也不论其可能面临的刑责如何,都应遵循相同的规定。此外,关于保证金的数量,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犯罪嫌疑人的经济能力、案件的复杂性、社会危害度及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合理的调配和确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案子到检察院多久到法院
关于取保候审相关案情自检察机关移送至法院所需的时间,通常应当控制在一个月之内;然而针对重大或复杂性的事例,可以相应地予以十五日的延期。但是,若事例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仍需补充侦查资料,检方有权将其退回公安部门进行相关调查与核实工作,每一次的补充侦查期定为期一个月,且最多允许进行两次。在补充侦查工作全部完成并再次提交给检察机关后,检方将会对事例重新进行审查与起诉程序。在此期间,审查起诉期限并不包含退回补充侦查所耗费的时间。因此,具体的审理时长将根据事例的复杂性以及证据材料的状况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在开庭审理前需满足: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受理并安排开庭,被告需到场参与庭审。法院将依据证据和事实作出判决,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也可能被判刑。侦查、起诉、审理工作不停止,如发现不需追责或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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