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能否重复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10-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在处理犯罪行为时,对于同一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同一公安司法机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被允许重复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两种强制性措施。然而,对于刑事拘留及逮捕这两种强制措施而言,原则上是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重复使用的。2、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可应用的强制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拘留、逮捕。
刑事拘留能否重复执行

一、刑事拘留能否重复执行

刑事拘留是否能够重复实施

1、在法定的强制措施中,逮捕拘留均可实施两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公安司法机构之间,对于某一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允许重复采用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这两种措施。

然而,针对刑事拘留或是逮捕这种方式,原则上则可以进行重复操作。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各种强制措施主要涵盖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等多种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

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刑事拘留能进行保释的吗

若您的亲友因涉嫌某罪名而被刑事拘留,满足下列几个条件之一的话,我们建议您尝试申请取保候审制度: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

其次,倘若他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如果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其自身及社会产生巨大潜在风险的情况下;

第三,当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须依赖他人照料,且正处于妊娠期或者哺乳期的孕妇,或者刚刚生育不久的产妇,若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其个人以及社会构成危险的;

最后,若是警方已经依法进行调查并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在依法规定的绑架期间已满,然而相关案件还未能得到依法解决,此时也需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

保释即为取保候审,这是由司法机关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检察官提交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的一种制度,以确保他们愿意积极配合庭审流程,不逃避任何调查环节,随时接受法庭审问,这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能办理取保吗

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负责侦查的案件,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状况,都有权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便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刑事拘留”。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批准实行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是可以提出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但必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至于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需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与判断。

刑事拘留可以重复实施。根据我国法律,逮捕与拘留均可对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两次。但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则不可重复采用。在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多种方式,以维护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拘留能否重复执行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3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2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8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行政拘留撤销后能否重新作出?
如果行政拘留无效,法律方面会给予撤销单,以此证明行政处罚无效,对本人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如果被拘留者犯法,在撤销后,还会作出相关仲裁。行政拘留主要针对的是政府官员。
10w+浏览
行政类
我男朋友因为和同学打架被抓了,我就是想问问,治安拘留重复执行可以吗?谁能帮我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8条规定“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中:(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5.《人民法院执行员职责》规定“执行员采取执行措施,应当依法定或规定程序办事,履行法定手续和采取合法措施,做到依法、文明执行。”“执行员凭完备手续经批准,可以对妨碍执行的有关责任人,实施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员不得无视事实和法律,不经审批滥用执行措施。”
综上所述,司法拘留是不可以重复拘留的,对于一个案件只可以拘留一次,有其他的违法活动才可以再次拘留。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相比,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哪个更严重?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相比,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到底是拘留和拘役哪个严重?
只要是犯了法,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法律里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拘留,一个是拘役,很多人都觉得拘留和拘役是一个意思,但是并不是这样,拘留是强制性的行为,拘役是处罚的一种,那么到底是拘留和拘役哪个严重?他们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就是我男朋友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然后现在把人说要强制执行,想知道法院强制执行拘留复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误工费营运费是否重复赔偿?
误工费与营运费不能重复赔偿,因为营运费用应该包含在误工费中要求侵害人赔偿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妨碍执法拘留多长时间呀 还得形式拘留吗 情节严重吗
[律师回复]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能否重复执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