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司法程序中能否进行庭外和解
涉及到的交通肇事罪,虽然是可以进行和解处理的,然而在这过程中却是有着诸多限定条件的。首要的一点,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必须要能够真心实意地表示出对自己所犯错误的忏悔之意,并且通过向遭受侵害的被害人支付赔偿金、赔礼道歉等等方式来赢得对方的原谅和谅解。接下来,受害者所签署的所谓“谅解书”就能够为法庭在经过深入研究和全面考虑后,作为决定是否对被告人进行定罪以及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
最后,当法庭在进行量刑判决的时候,也会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整个事件中的悔过表现纳入考量范围之内,并根据法律规定,酌情减轻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交通肇事罪确实是有可能通过和解的方式得到妥善解决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我国刑事法律对于主动投案自首者,无论其所涉及的犯罪性质及情节如何,均实行统一的量刑标准。
具体来说,自首行为的认定有以下两条法则:
第一,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投案认罪,并能如实地交代自己全部罪行;
第二,已经遭受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接受判决的犯罪人,能够如实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犯罪情节能算作自首。
针对自首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了三条明确规定:
第一,对于自愿承认罪行并投案自首的犯罪人员,可以给予从轻处罚,甚至可考虑减轻处罚;
第二,如犯罪情节轻微,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者甚至可能获得豁免刑事责任;
第三,若犯罪嫌疑人事先并无明显自首情节,但仍能露出悔过之心并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也应视情况恢复其社会声誉,并予以从轻处罚;
如果其因如实交代罪行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出现,则同时还应减轻对其相应的处罚额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交通肇事罪具体怎么判
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其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衡量。,一般的情况下,若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因此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然而,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行为人因为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这里所说的“重大事故”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且行为人对该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三人以上,但行为人仅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以及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行为人对该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却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等情况。在实际的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充分考虑到行为人为自首还是有积极赔偿等情况做出相应判断。
交通肇事罪可和解,但需满足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须真诚悔过,通过赔偿、道歉等方式获被害人谅解,其谅解书将作为法庭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法庭量刑时,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悔过表现,酌情减轻刑事责任。因此,交通肇事罪有可能通过和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