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房产,父母资助的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父母出资购置的房产未必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如若婚后仅有一方的父母为之出资购房,且该房产登记在其子女个人的名下,这种情况应视为此类父母向其各自的独生子女做出的单独赠予行为,而非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其次,倘若婚后有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及配偶双方出资购房,并且将该房产登记在他们两人的名下,那么这部分房产便可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在婚后,双方的父母均为子女出资购房,且全额支付了房款,无论该房产登记在何人的名下,都应当按照各方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划分,从而形成按份共有的产权关系。
然而,如果该房产同时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但并未就各自所占份额作出明确约定的话,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共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如何分
在缔结婚姻之后,倘若父母对新人双方进行了购房出资,那么将依据事先制定好的协议进行处理;
若未曾签署过相关协议或存在模糊不清的约定,则需按照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分配原则来妥善处置这笔资金。
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无论该物业的所有权登记是否在某一位家庭成员的名义之下,在夫妻感情破裂需要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的时候,均要按照各方出资份额公平地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后买房父母出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后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涉及到父母出资的问题,这笔资金是否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如果在父母出资的时候,他们已经明确地表达了只赠予其中一方的意愿,并且有书面协议或者经过公证等形式的证据来证实这个事实,那么这部分出资就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时所购置的房产也将归属于这一方所有。
然而,如果父母在出资的时候并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予其中一方,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资金将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所购置的房产也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有其他的约定,则应当按照这些约定来处理。
总的来说,判断的关键在于父母在出资时的真实意图以及是否有相关的证据能够加以证明。
我们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尽可能地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来明确相关事项,从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婚后父母资助购房不一定属共同财产。若仅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该子女名下,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予,非共同财产;若出资为双方购房并登记两人名下,则为共同财产;若双方父母均出资,按出资比例划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未约定份额,则视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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