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可获赔偿?
然而,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例如拘留期限已经超出并经确认无罪的情况,则有可能被批准保释。
2、倘若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使用拘留措施的行为,如未经严格的审批流程而由办案人员自行决策实施拘留,那么便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合规性的审批手续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条文采取的拘留措施,那么便无需赔偿;
4、我们假设在前面提到的所有合法审批情形之下,若拘留期限超过了法律常规(通常为14天,特例则可延长至37天),且之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最终判定无罪的话,那么也无需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会判吗
首先要明确指出,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必然会面临司法制裁,这仅仅是一项刑事调查中的临时性和强制性措施,为的是从侦查过程到侦查结束都能够有效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与限制。其次,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某认犯罪嫌人实际上无法构成犯罪或者依法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话,他们有权做出相应决定,服务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消按底
单纯的刑事拘留行动本身而言并不会给个人带来负面效应,也即,并不会留下所谓的“案底”。但是,当此项刑事拘留结束之后,经过公安机关的彻底调查与深入审查,若最终判定涉事者并未涉及到刑事违法行为,无需进行严厉惩罚;或者由检察机构做出不予以起诉的决定;或者在法院公示的判决中被宣告无罪等情况出现时,便不会产生案底的不良后果。然而,如果涉事者被判定有罪且必须接受刑法的制裁,那么案底将会伴随其终身,无法被抹去。这是因为案底是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主要用于反映犯罪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犯罪事实,为司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拘留期间一般不得协议保释;若拘留超期且证实无罪,可能获准保释;不当使用拘留措施需承担赔偿责任;合规审批后的拘留无需赔偿;合法审批下超期拘留,若案件撤销、不起诉或判无罪,亦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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