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能否保住财产
取保候审能否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在采纳保证金担保方式进行的拘留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倘若所涉资产属于非法所得,那么将该部分财产擅自转移无疑会构成伪造或毁灭证据等严重违法行为,显然违背了拘留期间所必须坚守的法律规范。反之,如果移交的资产与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并无直接关联,而仅仅是犯罪嫌疑人正当且合法的收入来源的话,那么对这样的资产进行处置便属其享有自由权益范围之内的民事决定,毋须受制于相关法律的制约。
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重视的是,一旦发生任何违法行为,必将会面临撤回复原保证金的严厉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条件有哪些
申请获准取保候审的担保人需符合以下几个特定条件:首先,确保保证人与涉嫌违法行为案件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或潜在风险;其次,保证人须具备一定年龄及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以获得足够的影响力来有效监督被保证人的行为;同时,其身体状况应能充分保障其监管职责的履行;再者,要求保证人享有政治权益,且人身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最后,应有固定的居住地点并拥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在被保证人的居所以外有自己长期居住的房产,以及可以维持生计的稳定收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后何时请律师
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需要立即聘请律师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及时得到有效保护。在此期间,事例仍然处于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的调查、审查和审理过程之中。因此,律师参与得愈早,就能愈加迅速地掌握事例的详细情况,从而为您提供更加直接、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律师可向您进行详细的法律条款解释,深入剖析事例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同时协助您积极收集对事例有利的证据资料,并与负责处理该事例的各个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提出专业且有深度的法律建议,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之目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事例进入到审查起诉环节时,律师有权查阅、摘录、复制与事例有关的所有材料,这将有助于他们为您制定更为精确、周密的辩护策略。总而言之,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切勿拖延时间,务必尽快寻求律师的帮助。
取保候审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但并不能全面保护个人财产安全。涉及非法所得的资产转移将违反法律,而合法财产的处置则属个人自由。然而,任何违法行为都将面临撤销保证金的处罚。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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