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可以构成连续犯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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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盗窃罪亦可被视为一个持续不断的行为,在现代社会中尤为普遍且数量巨大,这也被称为连续犯。这种犯罪形式通常是由同一人在短时间内或者较长时间段内连续多次实施的具有同类性质的犯罪行为,每一次行径都触及了同一个罪名——这便是连续犯最基本的特征。对于盗窃罪的连续犯,我们需要将所有的犯罪金额进行累加计算,以准确评估其犯罪程度和危害性。
盗窃罪可以构成连续犯吗

一、盗窃罪可以构成连续犯

在法律体系中,盗窃罪亦可构成连续犯,这乃是一类屡见不鲜且频发的犯罪类型。连续犯之定义,主要在于行为人持同一或概括性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施行性质相似的犯罪行为,从而触犯同一罪名。对于盗窃罪的连续犯形态,其犯罪金额应予以累计计算。若多次盗窃行为已构成犯罪,则依法应对其进行追诉。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能否适用刑事和解

1、在涉及到刑事诉讼的案件中,除却和解程序之外,别无他途。

2、根据我国相关律法规定,立案后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能当庭真心忏悔,尽全力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并为之致歉求得其谅解,且若受害人亦能积极表达出愿意和解的意愿,那么双方当事人便可达成和解协议。

依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发,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均应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畴之内。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及情节轻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述数额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具体执行数额,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可以偷取吗公安局

盗窃罪是指涉事人以非法占有的明确意图,秘密窃取公众或私人财物且该金额达到特定标准,或是存在多次进行这种盗窃行为、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从公共场所或他人身上进行扒窃的情况。在公安机关处理涉及盗窃罪的事例过程中,他们肩负着立案侦查、搜集相关证据、追捕犯罪嫌疑人等关键任务。一旦接收到有关盗窃行为的举报或线索,公安机关将会立即展开深入调查,若经调查后发现证据确凿,便会将事例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提起诉讼。

在法律体系中,盗窃罪常表现为连续犯形态,即行为人基于同一犯罪故意,连续实施多次相似盗窃行为。此类犯罪频发,其犯罪金额需累计计算。一旦构成犯罪,将依法追诉,确保法律公正,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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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是多次盗窃的数额计算问题,不包括构成连续犯的多次盗窃,因为连续犯的多次盗窃数额如何计算,早已成为共识。《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多次盗窃与《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多次盗窃的含义也不尽相同。第四条规定的多次盗窃具有特定的含义,它是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多次盗窃构成犯罪的具体含义的解释;而第五条中的多次盗窃除了第四条中的多次盗窃情形外,还包括其他多次盗窃情形。比如不是一年内入户盗窃3次,而是两年或三年,如果每一次均构成犯罪,并且三次都在追诉期限内的,应当累计计算盗窃数额;再比如行为人盗窃三次,有入户盗窃的,有公共场所扒窃的,还有盗窃办公室的,如果每一次均构成犯罪,并且都在追诉期限内的,应当累计计算盗窃数额。刑法中所说的多次,一般都解释为三次,这在刑法的规定以及其他的司法解释中都可以得到印证。
《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除了规定多次盗窃的数额如何累计计算以外,还规定了两次盗窃的数额计算问题。该条规定:“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比如第一次盗窃数额不构成犯罪,一年以内又实施盗窃并且数额达到较大或其他构罪情节的,就应当累计计算两次盗窃的数额之和,然后定罪量刑。如果第一次构成犯罪,并在追诉期限内的,而第二次不构成犯罪的,则按照第一次的盗窃数额定罪处罚,第二次盗窃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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