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情况达到强奸罪
强奸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年龄在十四岁以上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其次,主观上须存在故意心态,并且意图对受害女性实施不轨行为;
第三,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性权利;
最后,客观上需表现出通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明确指出,根据相关政策,申请人应满足以下七项要求之一方能依法申请迁入社区集体户口:
首先,因产权或者使用权变更导致原先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力的业主(对于从市外购买房产而后申请落户者,其必须在本市获得户籍满两年)暂时不能完成户口迁出;
其次,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尚未找到固定且稳定的居所;
再次,原被拘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在市内户口被注销。
如今他们在刑期结束(包含缓刑及假释)后,或解除劳动教养重新获得户口,因为他们原来的户口注销地址不符合户口迁入规定;
然后是经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或企业间合并重组后,原有的集体户口会被取消,户口无处迁移的人员;
接着是从原单位离职,现在的就业单位并不提供落户条件的员工;
最后是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公通〔2017〕25号),但通过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劝导后,养父母仍然拒绝送养的非法收留儿童。
此外,历史遗留下的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难以处理的户口以及长期悬挂而未实际居住的户口也可考虑纳入申请范畴。《济南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应当在发生转移前将户口迁出。原落户人员拒不迁出的,经现房主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可将其户口迁至户籍地社区集体户。
三、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其适用的情况往往包括如下几种:首先,行为人正处于预备阶段或者实行犯罪之际,亦或是在实施犯罪之后立即被察觉到违法行为存在;其次,受到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控犯有罪行的;再者,警方在执行公务时,在行为人本人身边或者居住场所内检测到了犯罪相关证据;此外,行为人在犯罪后试图自残、逃避司法机关追捕,或者已经逃离了犯罪现场的;还有,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试图串通他人提供虚假证言的可能性;最后,行为人在接受调查期间,始终未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住所信息,导致身份无法确认的。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对拘留期限有着严格的规定。
强奸罪的认定需满足四要件:犯罪主体为十四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主观上故意并对女性有不轨意图;客体为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客观上实施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这些要件共同构成强奸罪的法定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