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12天是什么罪
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刑事拘留长达十二日之久,往往与涉嫌轻微或者严重犯罪的初期调查阶段相关联,而具体罪行则需要依据实际案件状况进行判断,例如盗窃、诈骗以及故意伤害等等。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针对涉嫌犯罪分子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涉案人员不会逃逸、破坏关键证据或是持续实施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15天不放人意味着啥
若刑事拘留期满15仍未释放被拘留者,则表明该名人士可能系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情节较为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安部门将已被拘留的人员确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请求。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适当延长,可延展至四日。
尤其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较为恶劣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日期更可相应地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期间,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所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相比之下,一般类别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即便已经经历过人民检察院的依法审查并批准逮捕,最长也只得拘留两周。《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刑事拘留的人若拘留期限长达14日,家属前往办理担保事项或能产生某种效用,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需视具体案件情形而定。在实践中,担保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被告能够在保释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然而,关于是否准许保释,最终的裁决权属于司法机构,他们将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罪名属性、违法情节、被告者所构成的社会危害性等等因素进行严谨评估和考量。因此,家属可以向受理该案件的执法机构提交申请,并尽可能地提供有力的担保材料。但是,决策权仍然掌握在司法部门手中。
刑事拘留通常持续十二日,与轻微或严重犯罪的初期调查相关。具体罪行如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需依据案件情况判断。此措施由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者采取,旨在防止逃逸、破坏证据或继续犯罪,确保案件调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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