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是无罪的吗
拘留并不等同于被告者无疑获判有罪。
依据我国现行法制架构,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司法措施,旨在确保涉嫌犯罪的人员不会借机逃脱调查或者法律审判。这并非表示其已被给予犯罪的确凿罪名,只是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对涉案人员实施的临时性人身自由限制措施。
至于被告者是否真正构成犯罪,则需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刑事羁押”之义。
虽然两者都源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然而,二者实乃性质迥异的概念。
刑事拘留主要表现为,未经检察机关行政许可即可依法实施的临时性惩罚措施;
而刑事羁押则需经由检察机关之准许后方能予以实行。
拘留实质上是指,在检察机关尚未批准逮捕之前,针对应接受刑事侦查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紧急诉讼手法。
值得注意的是,唯有公安机关方可享有此项权力。
所谓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作出逮捕或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且实际执行逮捕之后,将犯罪嫌疑人加以秘密拘禁。《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三、刑事拘留是否应该请律师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无疑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安机关在探索调查真相的专项行动中,常常运用刑事拘留这一强有力的法律措施。在此阶段,聘请律师能够为涉案人员带来多方面的帮助与支持。首要之事在于,律师具备接触并尽快与被拘禁之人会面的权限,以便深入了解事件的详细信息及实际情况,进一步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以及心理层面的有力支撑。其次,律师具备咨询侦查机构的权力,以便明确所涉及的犯罪行为与相关案情,并对这些事项提出精确且专业的法律意见。再次,一旦律师察觉到侦查活动存在任何不合规之疑点或失误,他们便有权代表被拘留之人出面申诉甚至进行投诉。总的来说,聘请律师的介入将有助于更为坚实有力地保护被拘留之人的合法权益,并为未来诉讼环节的展开奠定扎实而稳妥的基石。然而,一定要尽早聘请律师,以确保他们能够更加高效地投入工作,发挥最大的作用。
拘留并非等同有罪判决。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刑事拘留是确保涉案人员不逃脱调查或审判的强制手段,非直接定罪。这是对涉案者临时的人身自由限制,而非确凿罪名的确认。关于被告是否犯罪,须经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