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还能缓刑吗
1.在特定情况下,对于被拘留的人员,可以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宣判缓刑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该罪行的法定刑期不足三年有期徒刑,便不存在累犯的可能性,故仍有机会宣告缓刑。
2.拘留这一刑法措施,旨在短期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将其送往附近的监狱进行教育改造。
3.拘留作为一种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相对较轻的刑罚方式,其性质相较于管制更为严重,但由于其刑期较短,因此在三种剥夺自由的刑罚方式中,拘留是最为轻微的一种。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刑事拘留的后果是不是严重的
若个人因涉嫌犯有刑事罪行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这无疑意味着他正面临潜在的刑事司法风险起身,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刑事侦查体制与技术手段较为成熟的背景之下。一旦触及刑拘之规定,则被追责、判罚的可能性将大幅增加;相应地,当公安机关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拘留之时,他们往往已经了解到足够的证据材料或线索。经过后续一系列的侦查工作,包括拘留后的详细调查等环节,嫌疑人很有可能会被升级至逮捕级别,并继续进行更为深入的案件侦办。因此,身处于此种境遇中的人万不可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务必尽早寻求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特别是委托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来为自己提供详尽的帮助,以防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无谓的损害。《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请律师可以一起请吗
在涉及刑事拘留的阶段里,被指控方或是他们的直系亲属有权雇佣律师。在这个关键时刻,律师能为被告提供许多至关重要的援助。例如,他们可以向负责调查的机构询问被告涉嫌的具体罪行以及与此相关的事件信息,同时也有权利会见被告,为他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代理申诉、控告,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共同犯罪事件中,一位辩护律师不能同时为两位及以上的同案被告进行辩护。因此,强烈建议您尽快为被告雇佣一位专业的律师,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特定情况下,被拘留者可符合条件获缓刑,若罪行刑期不足三年则无累犯可能。拘留剥夺犯罪者短期自由,旨在教育改造。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拘留性质较重但期限短,为最轻微剥夺自由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