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占罪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都是由检察院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法律程序主动提出诉讼,这其中并不需要被害人自行为此支付任何形式的诉讼费用。
然而,当被害人为追索自己的经济损失而选择单独申请启动民事申诉程序时,便需依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明确规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则上是由败诉一方承担,赢方有自愿承担的权利且不受限制。”因此,若侵占案涉及到民事赔偿部分,具体的诉讼费用负担情况将根据最终的审判结果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侵占罪是否可获刑
侵占罪无疑将面临刑事制裁,一旦达到犯罪程度,定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然而,若侵占金额微不足道,尚未构成刑事犯罪范畴,那么便无法获得刑罚。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对于构成侵占罪的行为人,应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同时处以罚金;若数额巨大或具有其它严重情节者,则会被判处两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外加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是否公安立案侦查
侵占罪在法律规定中被列为自诉事件,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启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程序。侵占罪的定义是指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动机,将应当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并且在犯罪数额达到特定标准的情况下,依然拒绝归还给相关权利人。在此类事件中,受害人需要直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材料,而后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会予以正式立案审判。但是,若涉及到侵占国有财产,或者侵占的对象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且犯罪嫌疑人拒绝对其进行退还时,公安机关可能会介入并展开立案侦查工作。总的来说,关于侵占罪是否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取决于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若您面临类似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法律解答及援助。
侵占罪案件中,检察院代表公益起诉,被害人无需支付费用。但如被害人单独申请民事申诉,需按民诉法缴纳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可自愿承担。涉及民事赔偿的侵占案,诉讼费用由审判结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