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又收监流程怎么走
若受保候审的犯罪嫌犯或被告方存在违反保释条件的行为,或案件实际状况发生变化而使其需要重新被拘禁时,以下便是相关操作流程:
首先,负责执行的公安机构、检察部门或法院若发现保释者有违反保释规定的行为,例如逃避调查、拒绝接受传唤,甚至严重干扰了诉讼程序等,他们便有权决定撤销或更改强制性措施,也就是将嫌疑人或被告方重新收监。
其次,这些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制作相应的决定书,并将之送达到嫌疑人或被告方及其亲属手中,详细阐述重新收监的原因。
然后,他们会采取必要的逮捕行动,将嫌疑人或被告方送往看守所进行拘留。
最后,在拘留期间,他们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到了会被抓起来吗
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际,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再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的。
在此之前的大约半个月内,实施监督的司法机构有义务提前通知作出决策的机构,以便于其对是否解除或更改强制措施做出明智的决断。
倘若涉案情节轻微到无需进行刑事追究,或者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对相关责任人施以惩罚,那么应当终止取保候审的执行;
反之,若需继续追究责任,则应对强制措施进行适当调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可以上街吗现在
在实施保证金担保制度与等候审判期间,当事人通常都能够在特定的活动范围内享有行动自由,然而仍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规定。尽管如此,并不能将其解读为完全的人身自由,因为被采取保证金担保制度与等候审判的人员,在未得到执行机构的许可之前,是不允许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县区的。若确实存在必须离境的正当理由,则应向执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成行。此外,被采取保证金担保制度与等候审判的人员还需严格遵守随时接受传唤、不得妨碍证人作证以及不得销毁、篡改证据等各项规定。如若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导致保证金担保制度与等候审判的资格被撤销,进而被变更为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因此,在实施保证金担保制度与等候审判期间,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若受保候审者违反保释条件或案情变动需重新拘禁,操作如下:公安、检察或法院发现违规行为如逃避调查、拒传或干扰诉讼,有权撤销保释,重新收监。制作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及家属,说明原因。随后逮捕并送看守所拘留,依法进行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