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举措,其本身并不会对案件的立案产生任何影响。公安部门,司法检察机构或者法院等都可在实际的调查或审理过程中,针对符合特定法律条款规定的嫌疑人和被告采取取保候审的策略。在此之后,即便立案程序已经启动,若被认为有必要,仍然可以为相关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以确保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收取标准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与要求如下:
首先,强制交纳保证金的最低金额定为1000元人民币。
其次,具体的收取标准由受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根据案件当事人所带来的潜在社会风险程度、案件类型以及其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而定。
此外,这笔保证金需由县级及以上的相应执法机构进行统一的收取与监管。
以下是办理取保候审所需满足的几个基本条件:
1、可能会遭受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嫌疑人;
2、可能会受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办理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威胁的嫌疑人;
3、应当予以逮捕的疑犯若患严重疾病或是正在哺育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性;
5、嫌犯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决定不予批捕,需要进行复议或复核的情况;
6、原已被羁押却仍未能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的案件,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的嫌犯;
7、经移送起诉至检察院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需要进行复议或复核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是律师争取的吗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即便保释候审环节交由律师竭力争取,但并不完全局限于此领域,亦可由其他人员主导办理。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保释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皆有权利提出相关申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更为高效地搜集并整理出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材料,同时准确地阐述出符合保释候审法定条件的事实依据,进而提升保释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例如,律师可以通过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保释候审则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发生等方式,为嫌疑人争取到保释候审的机会。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由负责处理该事件的执法机构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与决策。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影响立案。公安、检察院、法院可在调查或审理中,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立案后,若有必要,仍可采取取保候审以确保诉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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