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各民事权利主体均应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或遵守双方约定,切实履行自身的民事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存在欠款未清偿的状况,当债权方通过司法途径向债务方提起诉讼时,此种情形便归类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之内。
根据现行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活动本身并不直接关联到个人的信用记录或征信体系,除非债务方在履行债务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违规的行为,例如逃避债务、恶意拖欠等,此类行为才有可能导致其个人信用记录受到影响。因此,仅因欠款未清偿而进行的诉讼,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对个人的征信记录产生负面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二、欠钱不还如何诉讼
在处理涉及借贷纠纷的事宜中,以下几种必要的法律途径及程序需予以关注:
1.对于诸如借款借据、收款回执、欠款声明、支付凭证等有关借贷的重要证据,以及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交的起诉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需做到充分且精心的准备。
2.当人民法院决定对相关诉讼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之后,对于判决结果,债务人有义务按照规定进行履行。
在此期间,如果债务人未能依照判决条件履行应尽义务,债权人便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应债务的偿还事项。
3.如若提出诉前物权保全或物权转押申请,则需提供被保全财物的确切存放地点及其具体物品数量、价格信息,同时还需注明与之关联的银行存款账号及开户银行信息。
这其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应付赔偿责任的责任方到底是谁(即为须由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主体个体或团体组织)。
如果是个人的情况下,则需要前往该责任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缮打相关户籍证明文件(个人通常难以独立完成此类手续,此时可以聘请律师协助操作)。
而若是针对某一企业法人的话,此时就需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印所需公司的基本注册资料。
紧接着便是起草民事诉讼状,详细阐述事实原因以及要求责任方对应赔偿损失的各个依据,同时,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录音/录像材料)。
如果觉得某些证据自身无法获得,也可以考虑向相关法院提交申请,说明希望由法院代为收集这些证据,虽然实现此项权利的可能性较小。
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即可向争议解决中心提交完整的诉讼状和充足的证据,等待法院审查通过后给予当事人缴费通知。
然后根据缴费通知指示的时间节点,及时缴纳相关诉讼费用。
至此,此案件便正式完成了受理程序。
法院将合理安排审判时间表,并发放传票以通知各方参与者在指定日期准时出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钱不还起诉不还怎么办
在面临债权人拖欠债务不予偿还的情形下,您可以遵循以下各项措施予以妥善处理:首先,您可尝试通过再次与对方通电话或面谈的方式,以期通过诚恳和有效的沟通能够最终促成债务问题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得以解决;其次,若协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您仍需积极地收集并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借款合同或者银行交易记录等,以便为将来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正式进入诉讼程序之后,法院将严格依据各方所提交的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对彼此间的争议展开调查和审理,进而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最后,若被申请人置法院裁决于不顾而继续不予履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时,您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竭力搜集和保留可靠的证据对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关键;此外,诉讼流程相对较为繁琐,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以获取更为深入细致的援助和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应履行义务并担责。欠款未清偿导致的诉讼属民事诉讼,不直接影响征信,除非存在逃避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一般欠款诉讼不会负面影响征信记录。